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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首宗「聲援理大」審訊後定罪 學生求情指不會重犯、將於獄中進修

11.18油麻地|首宗「聲援理大」審訊後定罪 學生求情指不會重犯、將於獄中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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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以「圍魏救趙」,營救被圍堵的示威者,被控暴動,分成多案處理。其中涉及 13 人的案件,除了「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及一名 21 歲男生認罪,其餘 11 人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為首宗「聲援理大」、經審訊後定罪的案件。當中 8 人早前已完成求情,其餘 3 人原定於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惟其中 1 人因檢疫問題押後求情。

另外 2 人的代表律師指,事件如當頭棒喝,被告初犯且參與性相對低,事件屬一次性犯罪,相信不會再度重犯;又指被告生活艱苦但仍默默耕耘,形容上進年輕人要為事件花上數年光陰,相信閱畢求情信應會感到惋惜。暫委法官香淑嫻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31 日判刑。

第七被告馬宇亮的代表律師引述其親撰求情信指,馬自幼生活艱苦,家庭環境不佳,他自感有責任要照顧母親。而他學業成績雖然一般,但仍默默耕耘,沒有走捷徑,打算在獄中進修。

辯方提到,事件對被告如當頭棒喝,相信不會再重犯。辯方又指,閱畢被告的求情信後應會感到惋惜,指一名上進的年輕人要為事件花上數年光陰,相信被告出獄後會重返正途。

第三被告劉嘉樂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在還押期間歷盡傷痛,對摯友和家人感到內疚,昐向他們道歉。辯方指,被告初犯且參與性相對低,認為事件屬一次性犯罪,望法庭能給予善良年輕人一個機會,予以輕判。

原涉 13 被告 「12港人」郭子麟與男生認罪

13 名被告依次為李卓珩(26 歲,文員)、陳駿煒(28 歲,地盤工)、劉嘉樂(26 歲,學生)、鄭家裕(33 歲,攝影師)、林敏諾(21 歲,學生)、廖卓賢(25 歲,獸醫護士)、馬宇亮(27 歲,學生)、謝澔庭(25 歲,酒店接待員)、容家俊(26 歲,倉務員)、勞尚文(26 歲,運輸工)、梁楀燊(21 歲,學生)、張賀祺(23 歲,無業)及郭子麟(20 歲,學生),均為現時年紀。

13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中 9 人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即管有鉗、汽油彈等物品。

林敏諾及郭子麟認暴動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

DCCC768/2020、DCCC40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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