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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11.18理大|8人油麻地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求情指都會大學生學位或將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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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有 3 人被指潛逃;另外 8 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

辯方求情指,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 19 歲都會大學男學生被告,原定今年畢業,惟校方指他若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其過往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辯方又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各人續還押。
辯方求情:校方指不保留學位
都大學生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周五求情的 8 名被告,有 2 人審訊後暴動罪成,分別為陳卓賢、黎鈞堯; 6 人開審前改認暴動罪,包括張綽元、張凱𦲀、馮興榆、劉沛彥、梁俊傑及梁剛瑋。

其中,都大學生陳卓賢一方稱,若不是本案,陳「可能會有好前途」,因他原定今年畢業,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惟校方指若他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而其過往 3 年的努力恐付諸流水。

至於被告梁剛瑋,辯方稱他與眾多同類案件被告一樣,因「一晚、一時刻嘅無深思熟慮,去咗現場做咗呢啲行為」。

辯方為 4 名被告,即陳卓賢、馮興榆、黎鈞堯、梁剛瑋求情時亦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微乎其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

辯方求情:
孻女求情稱肩負照顧雙親重擔

另外,職訓局學生張凱𦲀一方指,她是家中孻女,姊姊們已離家自立,由她承擔照顧父母重擔,曾半工讀兼職幫補家中收入,入獄前一直供養兩老。辯方又指,她童年並不愉快,曾任警察的父親有家暴的習慣,至近年才和解。

中大工程系畢業生張綽元一方則指,他不時做義工幫助社會,其中他保釋條件可准離港,但他不但沒有,反而在疫情期間留下抗疫,協助處理生化廢料及與病人家屬溝通。另又曾到國內山區義教,幫助貧困家庭。

11 人被控暴動等罪
3 人缺席被發拘捕令

本案原有 11 名被告,依次為陳卓賢(19歲)、陳亮儒(25歲)、鄭偉樂(19歲)、張綽元(21歲)、張凱𦲀(21歲)、馮興榆(22歲)、洪主龍(21歲)、黎鈞堯(26歲)、劉沛彥(22歲)、梁俊傑(23歲)及梁剛瑋(22歲),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連同賴帥彰等人一同參與暴動。

5 人即陳亮儒、張綽元、張凱𦲀、馮興榆及劉沛彥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涉案物品包括索帶、扳手、鉗及螺絲批等。梁剛瑋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當中 3 名被告即陳亮儒、鄭偉樂及洪主龍缺席聆訊,控方指入境處資料顯示已離港,法庭已頒下拘捕令。另開審前改認暴動罪者,其他控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DCCC7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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