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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23人被控暴動 11人開審前認罪還押候判

11.18油麻地|23人被控暴動 11人開審前認罪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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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一人早前認罪,11 人於周二(10 日)在區院開審前認罪,暫委法官黃雅茵下令還押候判。

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及,11 人在警方圍捕時遭截獲,當時他們穿著黑色或藍色衣物,部分人戴面巾、防毒面具,管有口罩及手套等物品,先後 7 人被送院治理。有被告開庭前,與親友相擁及告別。

餘下 11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料周三(11 日)讀出開案陳詞。

11 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本案共涉 23 名被告,當中蘇浩臻(案發時 25 歲,下同)於 2023 年 9 月 11 日承認暴動罪續還押; 11 名被告即李諾琳(17 歲)、王志聰(23 歲)、黃文澤(23 歲)、黃梓泓(18 歲)、温英傑(27 歲)、鍾景筒(21 歲)、唐誌崙(26 歲)、黃雅琳(21 歲)、黃羽薇(19 歲)、廖志文(26 歲)及黃冠鋒(21 歲)於周二開審前認罪。

餘下 11 人不認罪受審,包括林樂進(28 歲)、林迪倫(20 歲)、劉思琪(19 歲)、梁健朗(24 歲)、譚啟沖(24 歲)、謝承峯(23 歲)、王俊元(22 歲)、蘇定楠(18 歲)、馮文杰(19 歲)、張健森(21 歲)及張敖妍(18 歲)。

他們被指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梁嘉淇及其他人參與暴動。

認罪被告案情:遭截獲時穿黑衣
部分人戴面巾、攜頭盔

控方外聘大律師張錦榮讀出案情,指大批示威者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進佔理工大學,警方其後包圍理大,阻止他人進入校園。有人在「連登」、Telegram 等渠道發起「圍魏救趙」,呼籲市民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營救理大內示威者。

同月 18 日晚上 10 時半,警方抵達油麻地文明里一帶,推進期間屢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11 時 26 分,警方展開圍捕行動,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以及兩邊碧街設下封鎖區,截獲 213 人,包括本案認罪的 11 名被告。

案情提到,11 人被截獲時穿著黑色或藍色衣物,當中黃文澤攜有黃色頭盔、3 個口罩、生理鹽水;鍾景筒攜有一隻 3M 左手手套、一對連包裝的黑色手套、防霧噴劑、面巾、泳鏡袋及防毒面具;黃雅琳攜有面巾、一對手套等物品,另被檢取一個灰色胸圍。

案情指 7 人先後被送院

除被告鍾景筒、唐誌崙及黃冠鋒遭截獲後,隨即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理,另外 8 人被分批押解至臨時羈留區及醫療區,當中温英傑、黃雅琳、黃羽薇及廖志文其後亦被送院,警方以暴動罪拘捕眾人。

案情續指,事後 4 名警員因本案受傷,包括被馬路上的汽油彈殘餘物滑倒,引致手指受傷、被玻璃樽碎片割傷手指等。油麻地港鐵站出入口、街燈及燈柱被破壞,維修費逾 10 萬元。

控方指,11 名被告分別透過直接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或透過在現場鼓勵方式參與暴動。

DCCC800/2020、DCCC577/2021(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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