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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被指助人逃出理大 19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14人遭加控暴動罪

11.18 理大衝突|被指助人逃出理大 19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14人遭加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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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人被指協助他人逃出理大,早前被起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周五(13日)在區域法院申請加控當中 14 人一項暴動罪,獲法官王詩麗批准。案件押後至 2 月 2 日開審,會先展開「案中案」聆訊,爭議「連登」及Telegram 等非官方訊息可否呈堂。

辯方指,剛收到控方提供逾 4000 頁文件,包括過千頁證人供詞,需時檢視文件及索取指示,故暫保留答辯傾向。另第 13 被告擬認一項危險駕駛罪。

法官一度關注新增暴動罪的控罪範圍,詢問理大 X 及 Z 座之間的行人天橋是否屬理大範圍,指案情提到有人游繩,阻撓警方執法及破壞社會安寧。控方確認屬控罪範圍,並指已在書面開案陳詞列出有關詳情。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指,草擬的承認事實將列出案發期間的官方公告,及非官方訊息,包括「連登」及Telegram 信息,辯方表明反對有關非官方訊息呈堂。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2 日開審,屆時會先以「案中案」方式處理上述官方及非官方訊息可否呈堂。

14人被加控暴動

19名被告依次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林斌(20歲,學生)、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利文熙(20歲,學生)、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宇晴(17歲,學生)。

其中 14 人被加控 1 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7 日至 18 日,包括首尾兩日,在理大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而全部 19 名被告被控共 7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香港與陳朗天、余冠廷、歐陽朗軒、梁巧儀、余卓賢、梁偉傑、陳卓倫、譚浩儒、張家樑、陳千行、李熹麟、李國明、張啟宗、嚴展翔及劉港聞,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第 13 被告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DCCC313,5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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