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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35 至 48 月 官引籲人遠離毒品歌曲寄語被告醒覺

11.19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35 至 48 月 官引籲人遠離毒品歌曲寄語被告醒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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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在尖沙咀一帶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暴動案件,16 歲少女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餘下 8 名不認罪被告被裁定罪成,連同認罪 1 男生,周六(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35 至 48 個月。

法官李慶年指,眾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希望他們激情過後、靜思未來。他又以歌手陳秋霞的歌曲《珍惜好年華》寄語眾人,「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

該首歌曲另一歌詞為「你應該珍惜遠離邪惡 罌粟花放開吧」,籲人遠離毒品。
辯方盼法庭考慮遇襲警員無受傷
官指沒途人或警員僅屬幸運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何可珊現職註冊社工、彭紹軒則是護士。各辯方大狀亦呈上被告親友求情信,指他們本性馴良、樂於助人。至於李昌源,辯方希望法庭考慮他情勢危急下才向警員使用暴力,最終亦沒有傷及對方。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2019 年的反修例風波引發出一連串暴亂,指年青人雖然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法官又指,他們對暴動的法律認識不深,不知道自己即使沒親自做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支持、支援及鼓勵都是有罪,而且罪責非輕。

法官續指,整個暴動歷時約 80 分鐘,示威者營救在理大內的「志同道合人士」,當中有人使用特製汽油彈,指爆炸力更強。他認為本案暴動者有備而來,但不算計劃周詳及部署精密,又指沒有途人或警員受傷,「只是幸運罷了」。

官指 5 被告沒親身使用暴力
另 3 人曾處理易燃物品 角色較嚴重

就被告何可珊、楊淑珍、許卓玲、張啟鏗及彭紹軒,法官認為沒有直接證據指 5 人親身使用暴力,屬於「蓄意留守提供鼓勵」,將量刑起點訂在 39 個月。惟法官考慮他們過往品格良好、犯案時受社會氛圍影響、「被激情駕馭理智」,又指現時香港由亂轉治,被告重犯機會大大減低,遂將刑期下調至 35 個月監禁。

就梁展榮、李駿軒及何國棟,法官指 3 人案發時曾處理易燃物品,角色比上述 5 人嚴重,故將 3 人的 39 個月監禁的量刑起點,上調至 45 個月監禁。

何國棟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他參與程度較高、主動及積極,該罪量刑起點為 15 個月監禁,當中 3 個月分期執行,何的總刑期為 48 個月監禁。

官指認罪男生襲警 情節最嚴重

至於認罪的李昌源,他另面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有意圖而縱火兩罪則存檔法庭。法官指,他直接襲擊警員,情節最為嚴重,量刑起點為 50 個月監禁,考慮他開審前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總刑期為 35 個月監禁。

官籲激情過後靜思未來
以歌曲《珍惜好年華》寄語被告

法官表示,閱讀過被告及親友的求情信後,認為他們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法官希望眾人激情過後,靜思未來、努力增值、砥礪前行。

他又以歌手陳秋霞的《珍惜好年華》寄語眾被告,「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

10 人被控暴動 2 人早前認罪

10 名被告依次為何可珊(19 歲)、楊淑珍(29 歲)、許卓玲(20 歲)、梁展榮(34 歲)、張啟鏗(24 歲)、李駿軒(20 歲)、彭紹軒(21 歲)、吳詠詩(16 歲)、何國棟(23 歲)及李昌源(18 歲)。以上均為案發時年齡。

10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何國棟及李昌源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何被指管有打火機、鐵鎚、士巴拿、鐵鋸、鉗及油漆;李被指保管鐵鎚及打火機。李昌源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案發時 18 歲的李昌源及 16 歲的吳詠詩,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吳於 2022 年 7 月 25 日被判入教導所。

DCCC64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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