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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維園|3區議員阻差罪成 文念志再押後判刑 透露控方正跟進同案兩人判刑

11.2維園|3區議員阻差罪成 文念志再押後判刑 透露控方正跟進同案兩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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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2 日,區選民主派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集會,因被警方指涉非法集結而中斷。現任沙田區議員鄭仲恒、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機場大叔」陳振哲,被指阻礙警方驅散示威者,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鄭、陳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文念志原定周五(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惟因醫療報告未備妥,影響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的進度,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但明言案件進度不理想,相信是最後一次押後,並續准文保釋。

文念志開庭前表示,案件纏擾逾 3 年,個人計劃被迫延遲,除情緒上感到困惑外,身邊人無一不擔心其精神狀態,又透露控方正就鄭及陳的判刑索取文件,未知是否與上訴有關。律政司回覆指,會研究同案另兩人的判刑理由及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文念志指案件擾攘逾 3 年
個人計劃「延遲再延遲」

文念志應訊前指,案件擾攘逾 3 年,個人計劃及發展被迫「延遲再延遲,延遲再延遲」,除情緒上感到困惑外,身邊人無一不擔心其精神狀態,但不論最後判刑如何,唯望法庭有一個公正、合適和穩妥的判決。

他透露,控方正就鄭、陳二人的判刑索取文件,未知是否與上訴有關,指祝福兩人平安。他又指,過去 3 年公民社會倒退,感謝各傳媒仍繼續報道,強調「香港人的眼睛係雪亮,歷史自有公論」,希望來年自己會有一個新開始,所有香港人會過得更好。

同案被告、早前已判刑的陳振哲,亦到庭旁聽。

文念志等 3 人
被控維園阻差等罪

3 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31 歲,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49 歲,前大埔區議員)及鄭仲恒(32 歲,沙田區議員),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高級督察 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

文念志另承認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3 人原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方及後撤回。

官指控方屢修訂控罪
致審訊重新排期

本案 3 名區議員被告,早於 2019 年 11 月首次提堂,被控非法集結及阻撓警方人員,後來因控方撤銷非法集結罪、修訂受阻撓警員人數等原因,押後至 2021 年 10 月開審,其後再因控方加入兩名警員證人,掀起法律爭議,再度押後至 2022 年 7 月續審。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 11 月 3 日裁定 3 被告罪成,同月 25 日處理鄭、陳二人的判刑時,指本案經歷 2 次審前覆核,控方多次更改控罪內容,以致案件需要重新排期,應在量刑中反映延誤。

裁判官指,考慮到本案背景特殊,被告了解和爭論後因過分堅持而出現肢體接觸,但過程中不涉及暴力,加上有悔意,故判處鄭、陳兩人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SCC24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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