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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人權日遊行」前夕涉藏械被捕 一被告擬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還押候訊

13人「人權日遊行」前夕涉藏械被捕 一被告擬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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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

同案另一人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 7 罪,案件周一(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擬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已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因同案部分被告不認罪, 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開審,預計作 60 天審訊。

被告另涉 6 項控罪,將留在裁判法院處理,以待高院案件審結。被告沒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7 月 3 日提堂,期間被告續須還押。散庭時,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被告步入囚室前揮手回應。

被告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管有違禁武器等罪

被告陳玉龍(27 歲,維修技工)被控共 7 項控罪。其中「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已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1 月 17 日期間,在沙田廣源邨廣松樓一單位,無牌管有一支手槍、4 個彈匣及 92 顆彈藥。

他另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指他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香港沙田廣源邨廣松樓一單位管有一把以彈簧露出刀刃的刀。

餘下 5 罪為一項「偽造文件」、兩項「沒有展示登記號碼」,及兩項「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控罪指,陳於同日在沙田廣源邨停車場,意圖欺詐而使用文件,即一個 UY2252 登記號碼;及在沙田小瀝源路近廣榮里的一段行人路,作為登記號碼為 NP2282 及 UY2252 電單車的登記車主,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該車輛上,展示配予該車輛的登記號碼;及沒有根據條例規定,展示車輛牌照在該車左手邊的顯眼處。

STCC28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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