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6歲男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控方審訊第二日撤控 男生准千元簽保守行為18月

16歲男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控方審訊第二日撤控 男生准千元簽保守行為18月

分享: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案發時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他不認罪,原定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2 天審訊,控方決定撤控,男生獲准 $1,000 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

本案周一開審時,裁判官莫子聰在截查男生的女警作供後、傳下一證人前,關注控方說法是否被告阻礙警方執行職務。控方當時同意稱是「一路都唔合作」。

官遂質疑「但係一路唔合作,係阻止到啲咩行為?」控方稱,由男生遭截查起,如同女警所稱「有叫囂又剩」,過程中不合作、不願接受搜查的態度,導致其後其他警員介入,「呢個係我哋基礎」。

截查女警思疑被告藏武遂截查

本案開審當天,控方傳召截查被告曾偉豪的女警梁敏儀作供。梁稱,當日因見被告一手按手機,另一手按袋,「行為好奇怪,我思疑佢袋入面有攻擊性武器」,故截停搜查他。其後被告沒應要求出示身份證,情緒激動,「大吵大鬧」。

辯方質疑截查原因,問到為何被告手持手機,會危及警員安全。女警稱被告舉手機太近警員,認為他或想刀刺警員,同時拍攝刺警畫面。辯方質疑,警方是否因不滿被告態度惡劣,才拘捕他,又指警方「欺凌緊一個年青人」,女警均否認。

而傳召證人前,辯方透露辯護方向「好簡單」,被告沒有抗拒警員行為,就算被告行為不妥當或不禮貌,也不至構成拒捕罪。

女警(右二)庭上供稱,因懷疑被告袋中藏有武器而截查他。
被告被控拒捕罪

被告曾偉豪(案發時 16 歲,男學生)被控於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港鐵太子站 B2 出口,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女警 26781 梁敏儀、警員 12725 譚陶樂、女總督察羅伊玲及警長 6124 譚超偉。

WKCC192/2023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