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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歲學生被指 2019 年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不認罪明年 1.26 開審

18 歲學生被指 2019 年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不認罪明年 1.26 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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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年 18 歲學生,被指於 2019 年 12 月,於反修例運動期間,在秀茂坪順利商場行人天橋外藏有 2 罐噴漆,以摧毀商場一幅牆,案發時 15 歲。事隔近兩年半後,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案件提堂後曾兩度押後,周三(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被告否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排期至明年 1 月 26 日審訊,預計審訊需時一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本案上次提堂為本年十月,當時辯方申請押後,待控方考慮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

控方指,本案共有 4 名證人,並會呈上化驗報告和警誡供詞等。辯方透露,審訊時將爭議涉案兩罐噴漆不屬於被告,並會傳召案發時截停被告的警員作供。
曾押後待控方考慮與其他方式處理

被告何卓霖(現年 18 歲,學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2022 年 8 月 22 日首次提堂。控罪指,他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秀茂坪利安道 15 號順利商場(一期)3 樓行人天橋保管兩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順利商場的一幅牆。

KTCC14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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