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6 日,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在香港大球場上演港隊對伊朗隊賽事,19 歲男子被指於大會奏放國歌期間背向會場,事隔近半年被控「侮辱國歌」。他不認罪,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同日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至 5 月 23 日結案陳詞,男子續准保釋。
承認事實指,當日播放國歌時,球場草地上展示了一支區旗。在場執勤的警司供稱,見到被告奏國歌前面向草地,奏國歌時則背向草地。辯方質疑當日有警員、保安因工作需要,亦背向草地;警司同意,但強調履行職務不涉侮辱罪。
辯方另質疑,當日場內廣播聲音來自四方八面,球場另一處亦有升起區旗及國旗,又指稍後將爭議由足總準備的區旗,是否符合《區旗及區徽條例》規定。

承認事實:草地展示區旗、國旗
大會提示奏國歌須站立
被告劉本晞不認罪受審,由大律師關文渭、梁麗幗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及檢控官楊澄代表。案件由裁判官林子康審理。傳召證人前,控方讀出雙方簽訂的承認事實。
承認事實指,2024 年 6 月 6 日的港隊對伊朗隊賽事,於晚上 8 時開賽,錄得 9,992 人入場。開賽前,球場草地上分別展示兩隊的區旗及國旗。同時大會有廣播提示,播放國歌時須站立。
大會在晚上約 7 時 55 分播放兩隊的國歌。被告在同晚 8 時 37 分被警方截停,晚上 9 時 54 分被捕。案發時他沒案底。
警司:被告奏國歌時背向草地
案發時駐灣仔警區的警司林景昇供稱, 案發當日他在香港大球場觀眾席附近執勤,見到被告身處球場內第 105 段。播放國歌前,被告面向大球場草地;播放國歌時,被告背向草地。
控方代表李庭偉其後播放現場片段,並向林景昇問及片中被告動作,例如當時被告是面向或背向球場,被裁判官打斷,指官可自行判斷,毋須由證人描述,除非證人是片段攝錄者,惟林景昇不是。
官又說,辯方的爭議點,是涉案行為是否不尊重、故意,「唔係好明剛才嘅證供有咩價值」。李再播片後,完成主問。

辯方指警亦背向草地
惟不涉侮辱國歌
辯方由大律師關文渭盤問。林景昇同意,案發時他看守的區域,為香港球迷集中區域。關問,林之所以在該處執勤,因「當時預期會有人可能係呢個區域入面,會侮辱中國國歌?」林答「當天係負責指揮整個執勤」、「其中一項啦⋯⋯」
關指,控方呈遞一則由林以手機拍攝的影片,見到播放國歌期間情況,問他拍攝時是否因工作需要而背向草地。林同意。關追問,「但你並無侮辱國歌」。林答「絕對無」。
關續問,同場亦有保安因工作需要,在播國歌時背向草地。林更正稱是「面向觀眾席」。關再問,亦有軍裝警員因工作需要而背向草地。林再更正稱是「面向觀眾席」。關問,兩者都沒侮辱國歌。林答,「都係履行佢哋工作需要」。
關其後指,林只拍攝播放中國國歌情況,而播伊朗國歌時則沒拍攝。林同意。關問,是否因即使有人侮辱伊朗國家,在香港都不算刑事罪行。林同意,但指在伊朗或另有法律。
警司同意廣播聲音來自四方八面
辯方指場內另一處亦有國旗
關另指,大球場內的草地,沒有擴音器(speaker)。林稱他沒留意到草地上有。至於球場其他位置,他稱因要覆蓋整個場區,深信整個球場都有設置。關續問,故聲音會來自四方八面?林同意。
關又問,當時他有否聽到,在場有人叫喊「安達臣」的名字。林稱當時「無乜留意」。關問,林知否安達臣是誰?林答「應該係球員」。關指他是領隊(編按:案發時安達臣為主教練)。林遂笑稱自己要回去「溫下香港隊歷史」。
關轉問林,知否當日在大球場內,分別升起了各一支國旗及區旗。林稱沒特別留意。關引述照片指,有一張鳥瞰圖,顯示入口閘處,隱約有 3 支旗桿。林同意。
辯方質疑足總未得批准展示區旗
康文署高級助理職員莫家豪供稱,他在 2024 年 1 月入職,對大球場環境熟悉。被問及擴音器位置,他指除擴音器外,場內各看台亦設懸掛喇叭。關問,故廣播聲音來自四方八面?莫同意,並確認奏國歌前播放的錄音,是透過以上擴音器、喇叭傳遞,沒有樂隊在現場即奏。
至於場內旗桿上的國旗、區旗,莫稱康文署一般在早上 8 時升起,若晚間有賽事,會延至球賽完畢才取回。
被問及在賽事球員出場時,草地上展示的兩隊國旗是由誰安排;莫稱是足總,康文署沒參與管理。關再問,故足總有否獲得政府行政署批准,在比賽前展示區旗,莫並不知?莫同意。
控方完成舉證,辯方沒中段陳詞,裁判官同日裁定被告表證成立。關指,被告不會作供。控方則傳召一名辯方證人盤問,問及他拍攝的大球場照片中,擴音器的位置。證人稱當天沒去過西翼、南翼,故不清楚。
傳畢所有證人後,辯方稱會爭議,案發當天在草地上展示的區旗,是否符合《區旗及區徽條例》規定。官押後案件至 5 月 23 日結案陳詞,期間被告准保釋。
被控侮辱國歌
被告劉本晞(19 歲,學生),被控於 2024 年 6 月 6 日,在香港跑馬地東院道 55 號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ESCC30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