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宏業、鴻毅董事等7人 被控誤殺、洗黑錢等25罪周三提堂

宏福苑大火|宏業、鴻毅董事等7人 被控誤殺等25罪周三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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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警方及廉署周三(10 日)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等 7 人,以及宏業、鴻毅兩間公司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 25 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宏業董事侯華健(左一)、鴻毅董事黃俠然(左二)(資料相片)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首案 9 名被告依次為鴻毅董事黃俠然、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洪國偉、鍾素芬、李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控串謀詐騙等罪。次案 5 名被告依次為何建業、吳躍、黃俠然、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被控誤殺罪。

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

政府周三(10 日)公布,警方及廉署經深入調查、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 7 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 25 項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政府指,7 人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

2026 年 6 月 10 日,開庭前大批警員在法院門外駐守。(攝:CTH)
WKCC2701-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