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11 天審訊。控方早前確認引用「共謀者原則」 ,依賴其他出席者的發言,對各被告作出指控。控方並於上周開始,在庭上播放各區初選論壇的完整片段。 周一播放新東論壇片段前,何桂藍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促控方指出其依賴指控何的片中發言。控方一度指所有發言都會依賴,被法官李運騰質疑。Beel 則指審訊來到第 11 天、何已被捕兩年,質疑控方是否仍未清楚其案情。 控方再問在陳詞階段才回應辯方會否較為合適,李運騰反駁指辯方需掌握控方的案情,以考慮被告是否作供及將證據呈堂。控方最終同意,在辯方盤問前作出回應。控方其後播出新東及超區片段(見另稿)。審訊周二(21 日)續。
何桂藍代表促說明將依賴的發言
控方:不應此階段回應
控方上周已完成播放九西、九東、港島 3 個選區的片段,周一繼續傳召區諾軒作供,並繼續播片。但在播放新界東的論壇片段前,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作出提問,關注控方除依賴何自己的發言外,還會依賴論壇上哪些事情(matter)對何作出指控(incriminate)?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亦同意,並表示有同樣的觀察。
控方指,如之前所述,將依賴被告的發言(declaration)及行為(act),證明串謀存在。法官李運騰回應稱, 控方已表明會引用「共謀者原則」 (co-conspirators rule),但尚未指出會使用哪些發言作指控,故相信 Beel 是想控方澄清,以便有需要時提出反對。
主控周天行回答,現時仍然播片,認為不應在此階段回應。李運騰指,控方須指出具體的發言,又稱以為控方在審訊前,應以掌握將會依賴哪些發言,又指控方至少應能夠指出針對何桂藍而依賴的相關發言。
控方指可在陳詞回應
官:不應該 因被告需考慮作供否
控方遂稱,會依賴所有被告的所有言論(Essentially all the statements made by the defendants in the absence of others)。李運騰質疑指,言論必定要和串謀相關,舉例指被告在論壇上說「你好」,不會是證據一部分,惹來被告發笑。
控方指,現階段仍在舉證,問及在陳詞階段指出會否較為合適。Beel 反駁指,今日已是第 11 日審訊,其當事人至今已被捕兩年,質疑控方是否仍未清楚他們的案情?(Are the Prosecution seriously saying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ir case are?)
控方再回應,舉例指如證人作供,控方依賴其中哪一部分似乎是陳詞才處理。李運騰反駁,指辯方需要知道控方的立場,以讓被告決定是否作供,或將證據呈堂,故控方不應是在陳詞階段才表明。馬維騉則指,認為可以在辯方開始盤問時得到控方回應。
控方同意辯方盤問前回應
李終表示,如馬維騉的要求,控方須在辯方盤問開始前作出回應。控方表示同意。
法官陳仲衡亦關注,如第五名、第六名發言者發言時,必需參考在他們之前發言者的言論,才能理解,因此不能單憑某人發言就作出指控。控方同意,又指在同一論壇上,被告同場發言,因此相關發言明顯可以用作指控(obviously can be used to incriminate the one who made the statement and the one who was present)。
法官陳慶偉一度問及,控方認為,串謀最早是在何時開始?李運騰又稱,控方指控串謀是在何時開始,而各被告何時加入,控方須明確提出。
16 人不認罪受審
認罪列席被告於延伸庭旁聽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不認罪被告當中, 10 人獲准保釋, 6 人包括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等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認罪列席被告,繼續被拆至延伸庭分座,其中首延伸庭包括袁嘉蔚、岑敖暉、吳敏兒、譚凱邦。另因旁聽人士人數不多,未有開放第二延伸庭,該庭亦不設記者席。
當庭上播放選舉論壇片段時,在延伸庭的岑敖暉、譚凱邦、袁嘉蔚及吳敏兒 4 人專注凝視前方的直播螢幕。岑敖暉與身旁的譚凱邦不時交頭換耳,坐在後排的岑亦一度傾前靠近觀看螢幕。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