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10 日)展開第 103 天審訊,鄒家成第五日作供,完成主問,開始接受盤問。鄒主問下稱 ,初選結束後獲邀出席抗爭派記者會,目的是多謝選民及對泛民伸出橄欖枝。 對於岑敖暉在記者會稱「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一個財政預算案」,鄒不認為岑是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指岑曾說「唔通政府擲幾千萬去查警暴,我都去投反對票?」法官陳慶偉質疑指「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非「五大訴求一個即可」。 鄒回應指,「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精神不是要求一步登天,「而係即使政府回應咗一個或者兩個之後,一種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嘅精神」。另就鄒早前供稱認為「35+」不可能,控方盤問質疑鄒沒於初選論壇表達這點,鄒表示「因為我諗住有禮貌少少...廢事搞禍人哋個場。」案件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03日審訊 鄒家成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鄒家成稱抗爭派記者會
問答環節「想答就自己答」
鄒家成完成 5 日主問,其代表大狀陳世傑周四處理主問最後範疇,即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爭派記者會」。根據控方案情,鄒家成被指偕另外 13 名被告出席。
被問記者會由誰發起,鄒稱沒特定人物組織,自己是受邀出席,當時對方有說出席者標準,「我理解係非傳統泛民嘅初選勝出者」。但忘記邀請他的,是張崑陽、岑敖暉抑或黃之鋒。
就發起該記者會的原因,鄒稱選舉後召開記者會、向民眾公布訊息「係好正常嘅」。而他認為當時舉辦目的有二。第一是因「抗爭派」在初選表現好,望藉記者會多謝選民;第二是希望對泛民伸出橄欖枝。
鄒其後講述過程,指同月 14 日約好時間、地點,即翌日在旺角「學聯」場地舉行記招,出席者再在當日早上草擬聲明,黃之鋒有份發布,「我認為嗰一篇聲明,係每一個出席個記者會嘅都睇過,大家都同意咗」。
陳世傑追問,會上其他發言是否屬於共同發言?鄒指,「除咗呢個聲明,無喇」,又指出席者在會前曾決定,「除咗指名道姓之外,其他問題呢就大家想答就自己答喇…如果你自己想有補充呢,都係自己攞支咪去講」。
鄒同意王百羽說法
若預算案沒五大訴求會投反對票
陳其後分別引述出席者王百羽、岑敖暉等發言,指內容或涉「共謀者原則」的應用,問鄒是否同意他們言論:
王百羽:…其實我哋嗰個最大公因數就一定係堅決反對《財政預算案》,如果五大訴求冇落實的話...
法官陳慶偉指,王發言時用「我哋」,是否代表整個抗爭派發言。鄒稱他不知其他人的想法,但個人立場一直是若《財政預算案》內容沒五大訴求,「我個人都係會投反對票」。陳追問故其想法是否與王一致。鄒稱他不知王對《預算案》有何想法,「但係我當時聽到嘅時候,我係同意嘅」。
陳世傑其後問鄒在記者會上,提及「極權」一詞意思為何。
鄒家成:我哋係時候要向世界,向香港人展示,我哋同呢個極權搏鬥嘅決心...
鄒解釋「極權」是「一種不受制約嘅有權勢者,欺壓無權勢者嘅狀態」,他擬繼續解釋時,被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對政治理論沒興趣。
鄒稱岑敖暉非主張無差別否決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屬鍥而不捨精神
陳世傑之後引述岑敖暉同一場合,有關會否否決《預算案》的言論:
岑敖暉:…我哋稍後會約泛民主派嘅初選勝選人一齊去討論…財政預算案係咪會否決,我相信呢一度全部都係好堅定咁我哋係行使…如果我哋能夠進入議會嘅話,我哋係會好堅定地行使《基本法》賦予畀代議士嘅權利,所以答案係「是」嘅。
鄒在提問下稱,他當時同意岑敖暉的說法,而他不認為岑是指「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記者會謄本顯示岑有另一段發言提及否決權:
岑:如果香港已經落實咗五大訴求,如果係有真普選嘅話,我相信我哋係會有磋商嘅空間。但如果仍然今日係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財政預算案。
陳慶偉質疑,岑提及「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鄒重申不同意岑是指無差別否決,並指就「落實」二字,他不認為岑的意思要五大訴求均齊備,才與政府「傾」。鄒又指,記者會後曾與岑交談,「記得佢有講過兩句說話,令我知道佢唔係主張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逐引述岑說「唔通政府擲幾千萬去查警暴,我都去投反對票?」
陳慶偉質疑,「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非「五大訴求一個即可」。鄒稱,「我覺得『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背後嘅精神唔係要求一步登天,而係即使政府回應咗一個或者兩個之後,一種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嘅精神」。
鄒確認其理念在國安法後不變
鄒家成完成主問後接受盤問。其中主控萬德豪問鄒,曾否表達不同意岑敖暉上述發言?鄒稱沒有,並指「我覺得〈墨落無悔〉已經係一個地方,話畀選民知道我會點樣處理《財政預算案》。」
萬其後問及「35+」有否可能達成一事,引述鄒於 2020 年 7月 5 日、《國安法》後發布題為「對不起,我回來了」的 FB 帖文,其中一段提到:
「国安法過咗,或者有啲嘢我唔可以繼續講,以前準備嘅好多文宣、易拉架都已經用唔著,但相信我嘅理念喺過去已經表達得清清楚楚,亦都希望各位香港人會理解。」
萬問,鄒是否沒有放棄過往表達理念?鄒答,「的確無呢個意思。」鄒又確認,不論《國安法》有否實施,其理念是一致。
控方質疑鄒沒於論壇提「35+」不可能
鄒:廢事搞禍人哋個場
萬又引鄒參選宣言帖文,指他提過:「我唔奢望喺殖民者嘅制度下可以議會過半奪取政治權力」。鄒同意,他是在表達「35+」不可能。
萬其後問,鄒於初選論壇中只提到達成「35+」的機會很低,但沒提到是不可能。鄒確認。
萬追問,若鄒一直認為「35+」不可能,為何沒於論壇提出?鄒稱,「因為我諗住有禮貌少少,一個論壇始終都係有一班相信 35+ 有可能嘅人去搞,廢事去人個場好似搞禍人哋個場咁…所以就講非常低,如果睇返成個初選論壇嘅 transcript,應該唔會覺得,我覺得 35+ 有可能。」
鄒指一直理解「否決」一詞
是指投反對票(vote against)
萬另就鄒於新東會議動議「會運用」否決權一事,問鄒是否採納 veto 這字眼。鄒指,「中文上面係用否決。」萬再稱,〈墨落無悔〉都是使用否決一詞。鄒稱,「中文上我都係用否決呢個字眼嘅。」
萬指,「否決」只可在立法會過半下達成。鄒則稱否決對他而言,「一直都係 vote against (投反對票)嘅意思,唔係得我一個人咁諗嘅,前立法會議員都一直係咁樣應用。」
萬追問,鄒有否向公眾解釋,法官陳仲衡質疑,若證人一直理解否決為投反對票,為何要向公眾解釋,萬稱會在陳詞交代。
鄒同意五大訴求部分涉政府開支
議員可就預算案開支提問
另外,鄒家成接受其中 3 位被告的辯方大狀盤問。其中林卓廷、黃碧雲代表大狀沈士文,主要問及議員審視預算案開支的情況。
沈指,鄒早前供稱,「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政預算案》」、「咁之後就會進入開特別財委會嘅階段,呢一個階段根本就係一個談判嘅階段」。
鄒在提問下稱,2020 年已知悉立法會議員可就開支提出問題。鄒同意,預算案若沒有出現特定項目的支出,立法會議員可提出問題,「基本上我認為要問咗先知,包括可以問下某一啲特定嘅撥款會擺喺邊度,政府打算喺邊一個 ATM (自動櫃員機)嗰度攞錢,我啱啱個 ATM 當然係個比喻啦。」
鄒同意,至少有兩個訴求,包括成立獨立委員會、政治改革達成雙普選「需要用錢」;又指假如他當選立法會議員,而預算案內容不見相關開支,「咁就會問下佢到底對於呢兩個訴求,佢哋會點樣處理。」
辯方指李永成為沙田區政代表
鄒稱只記得林卓廷代表不知另一人身分
另一參選新東、區政聯盟前召集人柯耀林的代表大狀唐樂山,則針對新東會議否決權爭議盤問。鄒同意,當日出席者「出出入入」,他當時完全不認識柯耀林。
唐另提及,鄒會上動議將否決權字眼改為「會運用」,問李永成是否其中一名反對者?鄒稱,「如果坐喺我對面嘅嗰個人係李永成,咁佢係有反對嘅。」他又指,曾聽過李永成的名字,但不知李於 2018 年已離開民主黨。
唐指,李永成隸屬沙田區政,而沙田區政為區政聯盟的組織。鄒重申,只記得當時其中一名反對者為林卓廷代表,但不知另一人的身分,不肯定是否為李永成。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