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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證人X否認秘密攝錄 另稱戴耀廷曾提「推翻政府」 辯方指口供沒提

47人案|控方證人X否認秘密攝錄 另稱戴耀廷曾提「推翻政府」 辯方指口供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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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9 日)展開第 55 天審訊。控方匿名證人 X 供稱,在初選新界西協調會議拍片及錄音,用作「研究」,又指是「公開進行」攝錄,稱「我就唔知道係咪大家都知道,我就咁擺(錄音筆)喺袋到」。

對於片段鏡頭晃動,X 稱「我唔係一個專業嘅攝錄人士」,他承認沒問過在場人士的准許,「但係現場都無人話唔可以影」,又在回應辯方質疑時稱「我唔係秘密(攝錄),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

X 另供稱,戴耀廷在新西會議前曾提及推動「35+」計劃是想「推翻政府」。辯方質疑他未有在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提及。X 答稱戴提及「逼特首落台」,故「以我嘅理解,即係我覺得,逼特首落台,就係要推翻政府」。X 是日完成作供。案件周三(10 日)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5日審訊 控方匿名證人指新西會議上攝錄 檔案其後交警方
控方第四證人獲准匿名
在屏風後作供

獲准匿名的控方第四名證人 X,周二在屏風後作供。法庭在用作防疫的膠板貼上白色 A4 紙、安排 X 與傳譯員調位,以防正庭公眾見到或直播畫面洩露其模樣。初作供時,X 聲線微弱,辯方大狀石書銘一度指難以聽清證人口供,法官陳慶偉遂要求 X 對着咪說話。休庭期間,有正庭的旁聽人士轉往延伸庭,指「聽唔清」X 說話。

X 的口供主要圍繞他為何得知「35+」計劃、出席 2020 年 5 月 8 日新西首次協調會議的情況,以及拍攝的原因、使用的器材等。

X:戴曾提「35+」逼特首下台
獲邀出席新西會議 買器材「做個記錄」

綜合控方主問下 X 的供詞,他供稱戴耀廷約在 2019 年聖誕節後至 2020 年農曆新年期間,首次向他說「35+」目的是「立法會過半,癱瘓政府,逼特首落台」,當時場合為泛民飯局,但他稱不記得出席者。

X 指,其後「人民力量」的梁家聲提起有興趣參選新西初選,梁 2020 年 5 月初邀 X 出席新西首次協調會議,「我覺得如果係直情係討論依個 35+ 依個會,咁係咪有機會可以做個紀錄,所以我就去買咗啲攝錄器材,等我可以返去記錄畀自己了解下」。

X 稱,該次會議於 2020 年 5 月 8 日,在元朗私人屋苑「世宙」地下的區議員辦事處舉行,約有幾十人出席並圍枱而坐。會方沒指定座位,他則坐在近枱的位置。

X 又稱,他在會議上使用新購買的錄音筆及攝錄器材,分別錄音及拍攝。其中 X 指後者是「細細個嘅攝錄器材」而非手機,因手機收到訊息時或干擾拍片,「同埋我唔想擺啲咁敏感嘅資訊喺我個人嘅手機」。

X 最終將拍攝所得共 11 條影片、2 段錄音燒錄成光碟,於「《國安法》生效後」的 2020 年 9 月、10 月,匿名寄予警方報案,供警方調查之用。X 稱,匿名是因「唔想自己曝光咁麻煩」。

戴片段中稱新東採「會運用」字眼
官問及與會者是否知道被攝錄

庭上播放部分 X 拍攝的新西會議片段,畫面先顯示天花板,再顯示於枱底下,鏡頭不時搖晃,偶放在枱面上。X 確認畫面拍到戴耀廷及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然。片中戴指,新東的協議字眼是「會運用」否決權,其他區則為「積極運用」。

對於 X 主問下同意錄音是「公開進行」,法官追問與會者是否知道被攝錄、X 是否沒隱瞞等,X 就着錄音答稱,「我就唔知道係咪大家都知道,我就咁擺(錄音筆)喺袋到」、「我記得現場係無人提過唔畀錄音依樣嘢」。至於拍片,X 稱「我又唔知佢哋知唔知,因為我全程都攞喺手度,有擺喺枱面,之後都有周圍影嘅」。

法官李運騰一度問及,X 不用手機這類電子裝置,一次過拍片、錄音,是故意及知情下的選擇,且是想清楚後才行動?X 稱,「係,當時我買嗰兩樣嘢,就係為咗清楚記錄返,有影像同錄音係去加深我嘅了解同我個記憶。」

X 稱戴提及「35+」為推翻政府
辯方質疑下 認口供或沒提及

法官陳仲衡、李運騰及控方先後追問拍攝原因。X 稱因戴提及過「搞個 35+,就係想推翻政府吖嘛」,X 稱「咁我就覺得呢個應該係好有問題,就唔係為社區做嘢囉」,遂拍片供個人「研究」。X 又同意,他出席新西會議是為了攝錄會議,但否認意在將攝錄資料交予警方。

何啟明代表大狀阮偉明盤問時質疑,X 於 2021 年 4 月 29 日及 5 月 4 日向警方錄取的兩份口供,均沒提及戴「推翻政府」。X 答,「如果你話口供入面寫嘅字眼,可能當時我無提過依樣嘢」。

阮遂指出,戴從沒提出「推翻政府」。X 稱「咁我喺我同佢傾計嗰個過程,以我理解,佢話要逼特首落台,以我嘅理解,即係我覺得,逼特首落台,就係要推翻政府」。阮追問,所以 X 自己透過與戴的對話,得出的個人結論?X 答,「佢喺多次傾計都係強調依樣野,佢話要逼特首落台」。

X 又在盤問下否認,在第三方要求下記錄新西協調會議。至於特意為拍攝新西會議而購買的器材,X 供稱已「壞咗、扔咗」。

法官:是否不想他人知拍攝?
X:無話唔想畀人知、有擺喺枱面周圍影

辯方盤問期間,就 X 指拍片作個人「研究」一說多番追問。其中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質疑片段鏡頭長期晃動,惟 X 稱想拍片研究,問 X 當時會否想穩定地拍攝?X 稱,「我係想、希望,但係我唔係一個專業嘅攝錄人士。」

法官李運騰亦問,X 當時是否不想讓其他人得悉正在拍攝?X 答,「我就無話唔想畀人知,我就覺得好相對大方啦,有擺喺枱面係周圍影。」沈兩度重申問題是 X 會否想穩定拍攝,X 稱,「我都係希望想穩定啦,但係我無咁嘅技術去做吖嘛。」

沈續問,當時 X 是否沒有問准組織者或參與者可否拍攝、錄音。X 表示,「當時我無問過,但係現場都無人話唔可以影,同埋現場都有好多人攞住部電話,周圍。」李運騰則請 X 回答「有或沒有」問過准許。X 稱無。

辯方、法官追問研究過程
法官一度指 X 逃避問題

沈其後追問 X 在拍攝後的「研究」過程。X 稱,有重複看片聽錄音。李運騰問 X 「研究」的意思。X 稱,戴耀廷稱要入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落台,故想了解該做法是否有問題。

李追問,看片、聽錄音以外,X 還做了甚麼了解情況?X 稱,自己不是法律人士,「純粹係睇下法律呀」,又指當時「有啲官、政府人」指初選或違法,他其後覺得或有問題,遂在《國安法》通過後寄出片段予警方。

李直指,「你是在逃避問題,不斷重複發言」,又稱問題十分簡單。X 遂稱,有上網找相關法律,但因為不懂相關法律故不成功。

辯方質疑秘密攝錄
X: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盤問時,向 X 指出辯方案情,指 X 當時秘密攝錄,且不想其他人得知。X 稱,「頭先我都講過,我唔係秘密,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

Beel 問,X 被告知事後會獲得「reward」(法庭傳譯譯作「獎項」)?X 其後答稱,「我唔知我會唔會攞『好市民獎』喎,我唔知喎。」X 完成作供後,控方為 X 申請證人費,法官陳仲衡則表示,「這不是獎賞(not as a reward)」。

辯方質疑兩次錄口供沒提自己拍片
X:唔敢講、唔敢認

至於辯方質疑為何 X 於 2021 年錄取的兩份口供,沒告知警方他是會議片段拍攝者,X 稱「之前即係第一次嗰次我都唔敢講嘅,唔敢認嘅」,又指直至 2023 年初,在網上「見到我畀人講出嚟喇」,才告知警方。X 又提及,兩份口供均由警方主動聯絡他;另確認 2023 年 2 月錄取第三份口供。

在 Beel 盤問下,X 確認有出席新西第二次會議,但稱未有攝錄,又稱「因為個畫面好唔穩定,見到都頭暈,講真。」他又指,當時仍懷疑初選違法,故「諗住係去聽清楚」,但指出席第二次會議後,仍屬自己的懷疑、估計。

至於他發片給警方的原因,X 指《國安法》通過後,「好多啲官呀嗰啲話呢樣嘢違反呀嘛」,並指違法之處是「初選」。Beel 問,X 是否留意到警方正在調查?X 稱當時不知,「不過我估有掛,既然通過咗個法律。」

X 否認與戴飯局為「幻想」
另指梁家聲「唔算」朋友

就與戴耀廷的接觸,X 在控方主問下稱在 2020 年 5 月初已認識對方,並在辯方盤問下指,每一至兩個月與戴有飯局,主要分享政治,惟無法確切說出次數及其他出席者,僅憶述是民主派人士。Beel 質疑,這些飯局是 X 的幻想。X 反駁稱,「點樣幻想?事實嚟㗎。」

至於 X 與「人力」梁家聲的關係,沈士文問 X 有否將攝錄會議及懷疑初選違法一事告知梁?X 稱沒有,重申當時未了解有否違法,故認為毋須告知他。沈又問 X,會否視梁為朋友?李運騰稱,朋友的意思是指會關心對方,X 則稱「咁呀我只可以話係唔算啦咁講。」

X 確認曾為建制派議員助理
指「唔係參加任何一個政黨」

沈士文問及,X 是否視自己為民主派的支持者?X 答稱,「我唔認為我係一個支持有任何派別嘅,到而家為止,我都唔係參加任何一個政黨嘅人」。沈再重申問題,X 頓一頓後稱,「唔一定係咪話支持民主派,咁我有時係支持有時係唔支持,咁我係點答呢?」

李運騰問,但有趣地 X 曾出席數次泛民飯局,問 X 有出席建制派飯局?X 稱,「可以咁講,基本上我即係我唔會話特別係支持泛民抑或建制,我只不過係諗住做地區。」

X 其後在沈士文盤問下稱,2010 至 2014 年擔任建制派政黨的議員助理,其後自行離職。

沈士文擬續問建制派政黨的問題時,法官陳慶偉質疑相關性,沈解釋,證人的政治背景或影響其可信性。李運騰其後稱,法庭理解這名證人只是出示證據之用。沈其後稱完成盤問。

證人 X 完成作供
控方將傳召選舉主任作供

X 是日完成作供,有 7 名被告向 X 盤問,包括梁國雄、鄭達鴻、何啟明、黃碧雲、林卓廷、施德來、何桂藍。控方沒有覆問,將在周三傳召選舉主任,供何桂藍一方盤問。

控方在開審當日曾稱,會傳召認罪被告林景楠作供,不過至今庭上未透露何時傳召林,亦未有透露是否仍會傳召林。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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