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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

【實時更新】47人案|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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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15 日)展開第 67 日審訊。吳政亨一方就辯方證據呈堂性完成陳詞。鄭達鴻其後開始作供,供述加入公民黨的工作,曾支持建制派提出的區議會撥款,又在法官提問下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機制為民主。

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石書銘周三開始展開辯方案情,並傳召了 3 名證人,用以將吳的電郵內容、受訪錄音呈堂。不過法官質疑屬傳聞證供,要求遞交書面陳詞,周四再作口頭補充。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
周三報道:
47人案|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5 休庭,周五續審
16:15 鄭達鴻:在公民黨記者會「舉個牌」 不同意楊岳橋、譚文豪發言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誰邀請鄭達鴻出席 2020 年 3 月的公民黨記者會?鄭稱應是楊岳橋。法官陳仲衡問,楊當時有否提及原因?鄭稱無。鄭在提問下稱,他當時以區議員、潛在立法會候選人的身分參與記者會。

庭上展示記者會的相片。陳仲衡問,誰是潛在的參選人?鄭稱,林瑞華、余德寶、黃文萱,以及爭取連任的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譚文豪。

在法官提問下,鄭稱余德寶有意參選九龍西,黃文萱則是超級區議會。鄭又稱,當時站在他身旁的是梁嘉善,並確認她是一名律師。

潘問,若郭榮鏗被 DQ,是否有機會由梁替代?鄭同意她是一個選項。法官李運騰問,即她是潛在 Plan B?鄭稱,「嗰一刻(梁)應該有機會同楊岳橋一張名單。」

潘問,鄭在記者會上有否發言?鄭稱沒有。鄭再問,那鄭的角色是甚麼?鄭稱,「就係好似相咁舉個牌。」

鄭在提問下稱,收到案中的文件之後有閱過記者會的謄本。潘熙又問,就鄭的理解,記者會發言者有否採納統一立場指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鄭稱沒有統一立場。

潘問,鄭有否不同意記者會的發言?鄭稱,「楊岳橋同埋譚文豪嘅說話。」潘熙展示謄本的段落,其後稱或是合適時候休庭。法官陳慶偉下令休庭。

16:05 鄭達鴻:公民黨有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郭榮鏗曾用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就公民黨,如果黨立場與黨成員、立法會議員立場上有分歧時,沒有任何機制解決?鄭達鴻稱有,並指「我哋有一個議員跟隨黨立場反對機制。」

潘問,是何時設立?鄭稱是 2016 年,並解釋「因為嗰陣時 2016 年嘅立法會選舉之後,毛孟靜係當選,即係身為公民黨人當選立法會議員,但係有好多嘅立場佢同黨最尾嘅立場係唔同,所以佢最尾退咗黨,咁嗰陣個討論就係,個黨唔想再因為純粹係立場唔同,就令到一個立法會議員係退黨,所以就接納咗呢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嘅機制。」

潘問,誰構想這個機制?鄭稱是 2016 年的執委會。潘其後展示《成報》2016 年 11 月 一篇題為〈梁家傑接任公民黨主席 楊岳橋成最年輕黨魁〉文章。鄭同意,當時就是成立了此機制。

潘問,有沒有成員曾用過此機制?鄭稱,「有,係喺 2020 年嘅 6 月中,郭榮鏗喺張舉能法官是否被通過成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嘅時候,郭榮鏗用咗呢個機制。」

法官李運騰問,公民黨記者會是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但鄭無法憶述籌備會議的確實日期?鄭同意,並在提問下同意,兩個會議相距一周至 10 日。

李問,公民黨內有沒有公告或諮詢,提及籌備會議的討論。鄭稱沒有。李再問,即除了有參與的人士,其他黨員並不知情(in the dark)?李發問時一度提高音量發笑。鄭稱「係。」

潘問,就剛才提及的時段中,黨團有否討論過 3 月25 日舉行的記者會?鄭稱,「我唔清楚,但係嗰個籌備會議,其實已經包含咗所有黨團入面嘅每個議辦嘅人都有出席。」

李運騰指,但或有些執委沒有出席籌備會議,未必知道記者會。鄭同意。

15:55 鄭達鴻指公民黨記者會未經執委會批准「程序上有問題」 法官指但鄭有出席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就否決所有議案一事,公民黨是否沒有統一的立場?鄭稱沒有。法官陳仲衡問,就每一個議題,成員或有不同意見,但黨可能會有立場?鄭同意。

潘其後問,籌備會議中有否形成一個黨立場,並指每名黨員都要跟隨?鄭稱沒有。

潘問,籌備會議有否討論過立場,且對每名黨員有否作出限制?鄭稱沒有。潘問,公民黨記者會所表達的看法,對個別黨員是否有約束力?鄭稱沒有,解釋指「因為係記者招待會,佢哋嘅立法會議員都講緊唔同嘅。」

潘續問,2020 年 3 月 25 日的記者會有否得到執委會的批准?鄭稱沒有。陳仲衡問,但鄭有出席記者會。鄭確認。陳再問,沒經執委批准是否有問題?鄭稱,因為記者會大部分無經批准。陳再著鄭答問題。鄭稱,「程序上係有問題。」陳指,「但你有出席。」

法官李運騰問,籌備會議有否決定誰去出席記者會?鄭稱沒有。

15:53 開庭
15:24 休庭
15:15 鄭達鴻: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就否決預算案議題提出反對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鄭達鴻當時說了甚麼?鄭稱,「我有 3 個階段反對,一開始譚文豪講嘅時候,我就話明明我哋嘅支持者係一班理性中產,有乜理由衝出嚟,去分一塊係本土派嘅餅。」鄒家成聞言說「吓?」

鄭續說,「跟住係郭家麒嘅助理去講一個醫院嘅議題嘅時候,我就話我有喺東區區議會提出擴建東區醫院嘅議題。我係動議人,而且係極罕有咁得到醫管局同埋政府部門同意,而我係規劃會主席,如果有相關議題,我係動議人,又會喺規劃會帶領委員同意。但係如果我喺立法會反對,咁樣講唔過去,最後就係當佢哋一意孤行嘅時候…」

法官陳仲衡問,「佢哋」是指?鄭稱,是楊岳橋、譚文豪,並指「我問佢哋可唔可以唔去咁盡。」

潘熙問,除鄭達鴻,有誰提出反對?鄭稱,「頭先講過嘅郭家麒助理,同埋林瑞華都有提出。」潘問,林瑞華當時的發言是?鄭稱,「林瑞華佢話佢好注重業界利益,如果有關抗疫基金嘅一啲撥款,佢無可能反對。」至於郭家麒助理,「郭家麒嘅助理就係講大嶼山醫院,如果有相關撥款,佢哋都唔可以反對。」

潘問,當時鄭的反應是?鄭稱,「就係因為郭家麒講咗大嶼山醫院呢個 topic,我先去講東區醫院嘅擴建問題,因為東區醫院就係需要去隔離個洗衣房嗰撻用地去做擴建,如果嗰個洗衣房嗰個作用係搬遷咗去大嶼山嘅一個綜合大樓,咁就嗰撻用地可以用嚟做東區醫院嘅第二期擴建。」

潘問,會議最終決定是?鄭稱,「楊岳橋同埋譚文豪,決定係繼續去開嗰個記者會。」法官李運騰問,即會議決定了會召開記者會?鄭同意。法官陳慶偉問,他們兩人作出決定,即使有人提出反對?鄭同意。

陳仲衡問,會議是否決定了公民黨記者會的發言?鄭稱,「誒就係講否決一切議案,去爭取五大訴求,部分人係咁講。」

潘熙問,否決所有議案是否黨的統一立場?鄭不同意。李運騰問,在此籌備會議之前,公民黨有沒有其他會議?鄭稱沒有。

陳慶偉下令休庭。

15:08 鄭達鴻:譚文豪曾於公民黨內部會議提出「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五大訴求」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2020 年 3 月 25 日公民黨舉行記者會,鄭是否知道公民黨何時決定舉行?鄭稱是 3 月中一個關於選舉的會議。法官陳仲衡問,是執委會會議?鄭稱,「唔係,係一個關於選舉,即係嗰陣時嘅立法會成員,有立法會議員同埋佢哋嘅助理…」

法官李運騰問,這是一個甚麼性質的會議?鄭稱,是 2020 年立法會選舉一個籌備會議。鄭又同意,是一個準備的會議,而他當時亦有出席。

李追問,鄭以甚麼身分出席?鄭稱,出席者除了上述人士,還有潛在 2020 年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陳仲衡問,有甚麼人士?鄭稱,連任立法會議員的就包括郭榮鏗,但他由助理出席。另鄭自己及林瑞華非連任,其他就是尋求連任的立法會議員。

李運騰問,即鄭及林瑞華是新人?鄭同意。李問,那李予信?鄭稱,「嗰一次嘅會議我唔記得佢有無出席。」

潘其後問,還有誰人?鄭稱,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的助理、陳淑莊的助理都在場。李運騰問,但陳淑莊不會參選?鄭確認。

潘欲問及公民黨記者會時,李運騰指他跳了一步,指是否應討論籌備會議。潘遂問,誰人發起籌備會議的構思?鄭稱,「誒應該係譚文豪。」

潘問,譚有否提到開會的原因?鄭稱,「佢話有好重要嘅事,想同大家溝通,所以就喺依個選舉層面…」

潘追問,會上作出甚麼討論?鄭稱,「譚文豪就話,佢知悉坊間有啲人開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為籌碼,去爭取五大訴求。」

李運騰問,譚當時有否提到是誰?鄭稱,譚當時是指坊間。鄭引述譚文豪當時稱,「與其遲早都俾人夾,不如自己衝出嚟去得盡啲,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五大訴求。」被告席的彭卓棋等人一度笑;鄒家成、吳政亨則掩面。

潘問,即譚文豪說進一步否決所有議案?鄭同意。法官陳慶偉問,即認為公民黨不如「夾人哋 first 」?稱,「嗰個意思係出咗嚟嗰個立場嘅時候,就點都唔驚畀人夾喇。」有旁聽聞言發笑。

陳追問,「俾人夾」是指被逼到牆角,但現在的意思是反攻,向他人施壓?鄭稱,「嗰陣時嘅講法係無話要夾返人哋,但係佢嘅意思係,如果企咗係呢個位置,就點都唔會再俾人夾。」

潘問,是否知道為何譚當時認為「俾人夾」?鄭稱,「佢個人嘅諗法我唔清楚。」陳慶偉則指,區作供時提到,當他們接觸公民黨,但陳淑莊提出反對,沒有作出任何承諾,所以譚文豪有不同意見?鄭稱,「所以就係當譚文豪講完呢個意見之後,係有人反對。」

潘問,有沒有人同意譚文豪?鄭稱,「楊岳橋同埋楊岳橋、譚文豪嘅助理都同意。」潘再問,鄭有否同意?鄭指他反對。

14:50 鄭達鴻同意 直至區諾軒作供始知區、戴耀廷曾與公民黨會面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鄭達鴻為何會參選初選?鄭稱,「因為嗰陣時坊間已經有初選嘅概念,跟住有民調話嗰陣時啲民主派支持者,只係會支持參與初選嘅嗰個人。」法官陳仲衡問,是否指「三投三不投」?

鄭稱,「唔係,咁所以要參加初選喇,仲有另一個原因係…」法官李運騰問,即鄭是指民主派支持者,只會支持有份參與初選的參選人?鄭稱,「我記得,係,同埋我係一個新人,民主黨、公民黨兩個民主嘅大黨啦,唯一一個唔係連任嘅人,而我嘅取態比較溫和,所以必須要靠黨,參加初選先有勝算。」

法官陳慶偉則表示不明白,請鄭重複。鄭稱,「第一個原因就係坊間民主派支持者,只係會支持參加初選嘅人。」陳問,鄭從何處聽過?鄭稱是新聞報道,並指「以我記憶,PORI(香港民意研究所)係有做過(民調)。」

李運騰指,不理解鄭的時序,因為「35+」是在 2020 年 3月 26 日開始,記者會是在 6 月 9 日舉行,問鄭是否是指何時?鄭稱不清楚。

鄭在追問下稱,他有出席 3 月26 日的港島協調會議,當日亦已決定參選初選,惟不清楚只支持參加初選參選人的意見,是在此日之前或之後。

李運騰問,即鄭稱在 3 月 26 日之前已做過一個民調,故他當時決定參加初選?鄭稱,「就係個兩個月喇其實,我係講緊我全期(全個時期)嘅時候我去參加初選,參加初選就係民主派支持者個民調顯示啦。」

陳慶偉又指,區諾軒作供時,從沒有提及過有這個民意調查,這是第一次聽到有民調進行過。鄭稱,「有一個民意調查做咗,但係我唔記得幾時。」

潘熙其後問,區諾軒曾提到於 2020 年 2 月與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仁及梁家傑會面,問是否知道有此會面?鄭稱不知道。潘又引述區作供時指,於 2020 年 3 月曾與戴耀廷接觸不同公民黨黨員,問鄭是否知道有這個會面?鄭亦稱不知道。

李運騰問,即鄭不知道區、戴曾與公民黨會面,直至從區的供詞才知悉,即使鄭是執委會成員。鄭同意。李問,有甚麼咩理由要向你隱瞞?鄭稱不清楚。

2023 年 6 月 15 日,鄭達鴻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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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 鄭達鴻:直至初選宣布參選當日 仍擔憂自己能否代表公民黨參選港島區

鄭達鴻續作供。辯方資深大狀潘熙指,午飯前問及,黨員代表公民黨參選,需要在會員大會通過,而鄭指入選名單可以再改,因為有徵召機制。潘問鄭所指改變的意思。

鄭稱,「以我嘅理解,無論係更改,即係 replacement,或者徵召一個新嘅人,去補一個空嘅位置,都係可能嘅。」

法官李運騰問,徵召機制可以令會員大會已決定的項目有所改變?鄭同意。

李續問,誰會作出徵召?鄭稱是執委會,現屆的立法會議員以及一些元老。李再追問,誰是元老?鄭稱即余若薇、梁家傑。

潘問,2020 年 5 月 30 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後,鄭是否擔心因徵召機制,會影響他參選 2020 立法會選舉?鄭同意有擔心,並解釋指,「因為正如之前講過,香港島係歷來都有公民黨做立法會議員,而我係一個新人,咁所以當個一刻係誒公民黨受到外面打擊好大嘅時候,形勢比較緊張,就會有消息話可能有機會更改嘅出現。」潘問,鄭擔憂至何時?鄭稱,直至初選正式宣布參選當日。

李運騰問,鄭不只一次提過有傳聞名單有變,是否曾被告知過?鄭稱,無人有直接講過,但有人關心其選情。

法官陳仲衡問,鄭有否問過元老,會否徵召其他人取代他出選?鄭稱,「我無主動問過。」陳再問,有誰是潛在參選人?鄭答指,「正如之前講過,無論係郭榮鏗,或者係梁家傑,都有機會。」

李運騰問,若是郭榮鏗,郭就要放棄功能組別?鄭稱,「因為公民黨對於法律界嘅界別,係比較有信心,因為歷嚟嘅法律界嘅界別,都係公民黨嘅議員。」

李問,那會誰人取代郭競選法律界?鄭表示不清楚,並稱,「我剩係知道最尾法律界,當郭榮鏗被 DQ 嘅時候,佢哋周圍搵人。」

陳慶偉問,「周圍搵人」,即是在涉及法律界,問有誰人?鄭稱,「最尾嘅時候喺黨內黨外都有搵嘅。」陳再追問稱,「鄭先生,我不關心出面,黨內有誰人?」鄭稱,「黨內有郭榮鏗嘅助理,係一個叫做 Janet 嘅律師。」傳譯一度把「公民黨」說成「公民袋」時,被告大笑。

陳慶偉追問 Janet 的姓氏,鄭稱是 Janet Pang。陳再問,是事務律師或大律師?鄭稱事務律師。陳問,哪一間律師事務所?鄭稱不清楚。

鄭在提問下稱,Janet Pang 在郭被 DQ 後,安排參選。李運騰問,是否在初選前已決定?鄭稱不清楚。

14:35  開庭
12:47 休庭午膳
12:40 鄭達鴻:公民黨有黨員通過及徵召兩機制 讓黨員出選

法官陳仲衡問,公民黨有意參選者會否組成一個名單?鄭達鴻稱,「係嗰個時空入面,未去傾談任何組成名單。」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需要經過甚麼程序才可以代表公民黨參選?鄭稱,「黨其實有兩個程序,去畀黨員去出選。第一個係傳統嘅程序啦,咁就係首先係由地區支部去認同同通過,跟住就要去一個特別會員大會,係畀全黨員去通過。」

鄭又稱,另一個程序是「徵召機制」,他又解釋指,「就係黨嘅立法會議員,同埋一啲嘅元老,就住政治形勢,喺任何嘅時間,去徵召一位嘅黨員,去出選一個嘅位置。」潘追問,「元老」是指?鄭稱是一些以前的立法會議員。

潘問,鄭於 2020 年經歷了傳統的程序,並由港島支部提名?鄭同意。潘問,港島支部全部是否區議員?鄭稱不是,指他們都是普通黨員。潘再問,是何時發生?鄭稱,是在 2020 年 4 月尾、5 月頭。

法官李運騰稱,但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民黨有記者會,鄭達鴻、 李予信亦有出席,並在記者會上支持參與初選。鄭同意。

潘其後問,是否透過特別會員大會通過,鄭達鴻參選?鄭稱,「係,喺 5 月 30 號嘅時候,喺特別會員大會通過係畀會員參選。」潘再問,會員大會後,入選名單可否再改?鄭稱,「可以,因為有徵召機制。」

李運騰稱,或要在午飯後澄清名單有變的意思。法官陳慶偉遂下令休庭午膳。

12:30 鄭達鴻:楊岳橋、譚文豪曾問參選立倡意向

資深大狀潘熙指,會就公民黨參與 2020 立法會選舉的資格作提問,指鄭達鴻曾參選港島區,問鄭為何會選擇該區?鄭稱,「因為我本身係港島嘅區議員,同埋 2016 年排喺陳淑莊名單之後,當陳淑莊因為案件未能夠連任,就更加打算係幫個區,未來係去參選。」

潘問,鄭有否與公民黨成員討論過?鄭稱有,指 2019 年 10 月,楊岳橋、譚文豪曾邀請他到立法會問其意向。

潘問及他們當時的發言。鄭稱,「佢哋就話,首先就問我有無意向,跟住話如果要佢哋支持我去選個位置,就要攞啲成績出黎畀佢哋睇。」

法官陳仲衡問,他們有否提到是甚麼成績?鄭答稱,「佢哋嗰一刻無話咩成績,但係我就建議話,如果你哋要檢視我嘅成績,你哋可以留意我喺 2019 年個區議會選舉,我個人表現、我助理表現,同埋我北角炮台山嘅朋友表現,攞到幾多個席位係去。」

潘問,2019 的區議會選舉有甚麼成績?鄭稱,「19 年喺北角炮台山區,我哋扭轉咗個區嘅氣勢,7 席攞到 6 席。」

陳仲衡問,「我哋」是甚麼意思?鄭稱,「包括我、我助理、同埋我地區嘅朋友。」鄭確認,地區朋友不是公民黨。

潘續問,楊、譚有何反應?鄭稱,「佢哋喺 2020 年嘅 1 月倒嘅時間,就再次叫我,話算係認可我嘅成績,但係佢哋話仲要係睇其他嘅表現,就叫我繼續努力。」

潘問,除了鄭,黨內有沒有其他潛在的港島區參選人?鄭稱,「嗰陣時因為公民黨係港島區嘅議席,係十分重要,因為過去都有港島區嘅公民黨嘅立法會議員。所以嗰陣時有傳,郭榮鏗會由法律界,轉選去港島區,或者梁家傑都有機會。」

12:15 鄭達鴻指 2018 至 2020 年任公民黨執委 負責政策倡議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續問,剛才休庭前鄭達鴻提到黨團凌駕執委,問鄭此說法有何基礎?

鄭答稱,「我喺 2016 至 18 年係黨嘅副秘書長,原本個位置嘅設計,係用嚟接任秘書長嘅新增位置,所以喺執委會算係重要。但係嗰兩年,我會發覺好多重要嘅決定,其實都係由黨團討論完,黨魁係匯報,我接觸唔到真正去決策嘅核心。」

潘問,2016 至 2018 年期間,鄭有何反應?鄭稱,「我無再做副秘書長,然後黨搵咗曾經嘅一個黨團成員接任,我最尾被指派去做執委會成員去做政策倡議。」

法官陳仲衡問,是否要經過投票或是由其他人提名?鄭稱,「我哋喺依個黨團大會嘅時候,會有一個名單畀黨嘅黨員。」

法官李運騰問,是接受提名或者自己提交?鄭稱,兩個形式都有。李追問,他當時的情況?鄭則稱,他當時由副主席賴仁彪委派接任,作政策倡議,其後製作一個名單,由大會供黨員去投票。

李運騰問,既然鄭形容為執委會如橡皮圖章,為何不拒絕?鄭稱,「因為我打算喺未來參選立法會。」李問,即鄭需要得到黨的支持?鄭同意,稱「我需要得到黨嘅支持。」

李運騰問,是哪一個選舉?鄭稱是 2020 年。李再問,鄭何時成為做執委會成員?鄭稱是 2018 至2020 該屆。李追問,即在 2018 已希望參選兩年後的立法是選舉?鄭答稱,「有咁嘅意思,因為 2016 年我已經係喺陳淑莊名單下面。」

潘問,在 2018 年 12 月,鄭沒有擔任秘書長,反而成為政策倡議的執委,問其角色是?鄭稱,「係做一啲 research,跟住係做政策倡議。」

法官其後問及誰是執委的成員。鄭在提問下稱,2020 年的外務副主席為陳淑莊、內務副主席為賴仁彪,秘書長為陳啟遠,司庫為蔡啟昇,副秘書為黃俊傑,地區發展成員是譚文豪、余德寶,黨務發展成員為郭榮鏗、曾國豐,青年公民主席是張鈞翹。

潘問,鄭在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的政策倡議職責,問鄭可否舉出例子?鄭稱,「嗰陣時有倡議過,黨係做一個發言人嘅制度,同埋網媒方面,獨立去做一個部門。」

潘問,鄭的建議有否被採納?鄭稱沒有。潘續問,鄭有否公開地表達對公民黨的不滿?鄭稱,「去到我退黨嗰一刻有。」在提問下,鄭稱是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並指在 Facebook 個人專頁發布了一個公開帖文。

潘其後展示帖文,並請鄭讀出帖文:

2014年兩傘運動中,在金鐘的那些晚上,我望著那膠著的運動情況,決心選入黨執委,期望可以帶入改變。這些年來,曾有前輩對我說,「阿達你就係黨嘅下一代」。

就為著這句說話,哪怕並不討好,我一直努力就黨務發表意見。知識不足,我半工讀到實習大律師資格

經驗不夠,我從地區開始在北角選區議員
然而成為區議員後,即使曾為副秘書長
無論內事如改革青年部,創意媒體部,發言人制度,涉足秘書處事務等

外事如提議私人檢控,去留的條件問題等
慚愧地我改變不了任何一件事
12:12 開庭
11:33 休庭
11:20 法官提問下 鄭達鴻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機制為民主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其後問及黨團部分。被問到公民黨黨團由誰人組成,鄭達鴻稱,「黨團有當屆嘅立法會議員、佢哋嘅議員助理,黨嘅一啲顧問同埋有需要邀請就會出席。」

鄭指,2020 年 1 月 至 11 月,黨團成員包括,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以及他們的議員助理,而自己不是其中一員。

潘問,黨團有何作用?就立法會最前線的政策及決策,以及跨黨派接觸方面。

鄭指,「黨團凌駕咗執委會,執委會個功能好似橡皮圖章」。潘追問原因。鄭指,「第一就係公民黨傳統係由立法會議員起家,黨嘅架構唔係咁穩陣,所以向來都係立法會議員話事。第二就係因為佢哋經常認為自己喺立法會最前線工作,有最前線嘅資訊,所以做決定係理所當然。最後就係,黨團嘅重要成員同埋執委會成員係高度嘅重疊,咁所以有啲嘢喺黨團入面已經傾好咗,先至去執委會象徵式咁樣過。」

法官李運騰問,即鄭有時不同意黨團所作的決定?鄭稱,「有時係我喺執委會係表達過。」李追問,那執委會如何解決意見分歧?投票表決?鄭答稱,「唔係由表決,基本上就係,點解我會形容為係橡皮圖章,就係因為最後都係黨嘅最高層話事嘅。」

李再問,假設執委會開會,有意見分歧,主席會作出最終決定?鄭稱,「基本上就係主席同埋立法會議員。」

李運騰又指,但人數上執委會佔大多數?鄭稱不是。李再問,即少數人優先?鄭稱,「誒我會話係當嗰個最高層嘅行事嘅,有一個取態嘅時候,其他人就會慢慢去由唔同意,就轉為跟隨。」

李再問,即是被遊說?鄭稱,「誒其實有時嘅情況係,即使有人好強烈嘅表達意見,最後都永遠說服唔到最高權力嘅決策者,最後就係跟隨黨嘅最高決策者路線嗰個。」李追問,即是不情願地?鄭稱「係。」李運騰問,會否形容這為民主?鄭稱,「唔會。」庭內傳來輕聲「嘩」聲。

法官陳慶偉澄清問,誰是黨魁及主席?鄭稱,梁家傑為主席,黨魁為楊岳橋。陳問,誰的權力較大(who is bigger)?被告席聞言傳出笑聲。鄭稱,「公民黨喺有立法會議席之後,就會話自己係活喺一個『雙頭馬車』嘅角色,但事實上,係黨魁有,因為黨魁去執委會嘅時候,其實已經過咗團黨嘅一輪討論,所以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

李運騰問,黨魁都為黨團成員?鄭稱,黨魁是領導黨團的人,並在提問下指,梁家傑並非黨團的常設成員。

法官陳仲衡問,在控罪範圍期間,梁是否成員?鄭稱,「唔係,但係有需要嘅時候,譬如我之前所講,係黨團可以邀請主席及其他人士。」

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

11:15 鄭達鴻供述在公民黨內職務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其後轉問公民黨範疇,問及有關公民黨的決策組織。鄭達鴻指,「最主要有兩個部分,一個係執委會,一個係黨團。」

潘問,執委的作用是?鄭指,「理論上係就住當陣時嘅政治形勢,去作政治判斷同埋行政工作。」鄭在提問下同意,在 2020 年 7 月有出任執委,該屆由 2018 年開始,為時 2 年,即任期至 2020 年 11 月。鄭又指,他們有固定會議,並於每周二晚開會。

潘其後展示公民黨執委會成員圖。鄭在提問下同意,2020 年 7 月公民黨黨魁為楊岳橋,另供稱譚文豪為執委會成員,郭家麒是黨務發展的執委。

鄭又指,他曾擔任執委,同意自己在 2014 至 2016 為「青年公民」(公民黨的本地青年組織)主席,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副秘書長,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則為政策倡議的執委。

11:10 鄭達鴻:曾獲警方允許入理大勸學生離開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問,鄭達鴻任職區議員期間,曾否與建制派共事?鄭稱有。潘問,如何形容自己與建制派區議員的關係?鄭稱,「政治上針鋒相對,但係民生上就有互相合作。」他其後舉例指,「有地區嘅無障礙設施啦,同埋東區醫院嘅擴建工程。」

潘問,任職區議員期間,鄭曾否支持建制派提出的撥款?鄭稱有,如青年京劇活動、地區足球活動等。

潘問,支持或反對撥款有何標準?鄭指,視乎項目對東區居民的利弊。

潘又問,鄭是否需要與警方工作?鄭稱需要,在提問下舉例指,「除咗地區嘅一啲治安技術問題,最特別係 2019 年 11 月嗰陣,我係獲警察允許進入理工大學,去勸嗰陣時啲學生係去出返嚟嘅 5 個區議員嘅其中之一。」

法官陳仲衡問,是否因為鄭曾為理大的學生,多於是一名東區區議員?鄭答稱,「唔係,係兩者相輔相成,因為我本身係理工大學嘅前學生,同埋我嗰陣係新選區議員,咁我哋去同警察去講依個咁嘅人選,交咗畀佢之後,警察就同意。」

11:00 鄭達鴻供述加入公民黨的經過及入黨後工作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問鄭達鴻,不爭議的是鄭曾為公民黨黨員,鄭同意他於 2012 年尾加入。鄭指,「喺 2011 年嘅時候,我去咗公民黨九龍西支部度做實習。」

被問到為何會加入公民黨?鄭答稱,「因為嗰陣時認同公民黨嘅理念,就係喺一國兩制之下,為港人服務,同埋好堅持專業價值。」

潘問,在公民黨實習期間,對該黨有何觀察?鄭稱,「因為嗰陣時係講 2011 年區議會選舉前夕,咁我嗰陣時個角色係幫助嗰一屆嘅區議會候選人,但係嗰兩三個月嘅感覺,公民黨嘅候選人唔貼地,無擺足夠嘅時間同心機去服務基層。」

潘再問,這是否與他參加公民黨有關?鄭答稱,「有,所以喺我 2012 年尾加入公民黨之後,我就係由佢最基層嘅草根地區出發,希望可以藉住做多啲地區工作,去為個黨提供更加多嘅貼地聲音。」

鄭在提問下指,他於 2012 年加入公民黨時,為地區發展主任。其職責主要是處理居民生活上的問題,「最主要包括法律同埋一啲福利上,同埋一啲地區配套嘅措施,例如交通黑點。」鄭在提問下指,這不是一份全職工作。

潘問,2015 年 11 月,鄭曾參與區議會選舉,並在東區丹拿選區中獲勝,其任期於 2016 年 1 月 1 日開始。鄭確認。鄭又同意,他於 2019 年 11 月再次在該區中獲選,任期同樣為 4 年。

潘問,區議員的職責為?鄭稱,除了剛才提及改善地區配套,議會仍有很多規劃問題,例如擴建東區醫院、興建遊樂場,以及撥款等。

鄭又在提問下確認,曾參與東區區議會的委員會或工作小組,並於 2020 年曾任規劃工程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

10:55 被告鄭達鴻開始作供

身穿西裝的被告鄭達鴻開始作供。鄭在其代表大狀、資深大律師潘熙的提問下確認,他於 1988 年出生,在香港接受教育,2007 年修讀副學士,2009 年進入理大修讀社會政策及行政學系學士學位,2012 年畢業,其後於 2012 年至 2016 年在香港工作。

鄭又同意,他於 2017 年 9 月在城大就讀法律博士,翌年畢業,2020 年 8 月完成法學專業證書(PCLL)課程。

鄭又在提問下同意,曾到內地參與交流,並解釋,「香港同內地嘅關係密切,想了解多啲內地,同埋想睇下我讀嘅社會政策,喺內地點樣可以實施得好啲。」

鄭同意,他於 2011 年到南京交流,2012 年參與內蒙古進修計劃。另外,他在 2019 年初取得專業調解員的資格。

10:52 開庭
10:33 休庭
10:30 吳政亨一方提出將受訪錄音納入為證物

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石書銘稱,已就呈堂錄音及電郵提交陳詞。法官李運騰指,石所援引的案例是著名的權威案例,但是否適合於本案就是另一議題。

李問,石於陳詞提到控罪範圍歷時 7 個月,但這些證據可以證明吳這段時期的心態或是當日的心態(state of mind)?石則表示,至少可以反映吳訪問當日的心態。

李運騰又指,訪問顯示了吳政亨的心態,他欲促進「35+」成事,並向潛在參選人施壓,以令他們跟從「35+」計劃,這或屬於「承認罪責」的證供,又指法庭或視訪問為混合證供(mixed statement),問石對此是否沒有問題?石確認。

李運騰又問,控方有沒有反對?主控萬德豪稱,剛才聽石書銘陳詞後,才得悉其立場,指他們在書面陳詞時,似乎指不會依賴有關證供真確性,但現時辯方似乎同意是混合證供(mixed statement),並指若是如此,控方不會反對。

萬又指,下一個議題就是為何吳政亨當時的心態與本案有關。法官陳慶偉稱,錄音及訪問與辯方案情如何相關,這可留待最終陳詞階段處理。

李運騰稱,首項是審視是否有關,其次是,就算相關也要考慮比重。主控萬德豪稱,認為吳的心態是不相關的議題。陳慶偉再稱,認為可以稍後處理,供辯方在最後陳詞解釋,法庭最終決定是否相關。萬遂稱,那控方沒有進一步回應。

石最終提出電郵截圖及訪問錄音納入證物。另在被告席的吳政亨一度走向被告席與律師對話。石其後稱,這是吳政亨的案情。

10:16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 1 分入庭,何啟明等候開庭期間撥扇,鄒家成、何桂藍則使用電腦,林卓廷則與懲教聊天。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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