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是首宗在原訟庭審理的煽動顛覆案,鄒幸彤、李卓人、何俊仁的量刑起點為判囚 7 年半,在目前已審結的《國安法》案件之中屬第六高,較 47 人案大部分參與者高出半年,但低於鄒家成等 3 名墨落無悔發起人及楊岳橋。
中國內地刑法亦設有煽顛罪,條文與香港不同。比較部分人的刑期,鄒幸彤等 3 人最後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低於張海濤、劉曉波及李旺陽,高於「雪餅案」的黃雪琴與王建兵,以及律師余文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案是首宗在原訟庭審理的煽動顛覆案,鄒幸彤、李卓人、何俊仁的量刑起點為判囚 7 年半,在目前已審結的《國安法》案件之中屬第六高,較 47 人案大部分參與者高出半年,但低於鄒家成等 3 名墨落無悔發起人及楊岳橋。
中國內地刑法亦設有煽顛罪,條文與香港不同。比較部分人的刑期,鄒幸彤等 3 人最後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低於張海濤、劉曉波及李旺陽,高於「雪餅案」的黃雪琴與王建兵,以及律師余文生。
在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判罪成入獄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泌尿外科專科醫生郭家麒,周四(16 日)被醫委會從醫生名冊中永久除牌,屬首宗註冊醫生涉國安定罪的紀律聆訊。研訊小組指,郭家麒作為醫生公然違犯《國安法》,影響公眾對醫療行業的信心,但其回覆顯示毫無悔意,遑論改過自新。
郭家麒同日在 FB 回應稱,對結果毫不詫異,又指事件並非源於專業過失,而是因為他參與初選被定罪。他指日後或需轉跑道,「但我仍然會以幫助有需要的人為己任」。
政府周五(17 日)就郭家麒的紀律研訊結果刊憲,意味永久除牌決定即日生效。醫委會的註冊醫生名冊,在周四時仍見郭家麒的資料,至周五已經下架。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判囚 10 年的戴耀廷成為《國安法》實施至今刑期最重一人。法官亦針對其他被告,採納了 12 年、8 年、7 年半及 7 年的量刑起點,亦給予不同幅度的減刑。 最終刑期背後,法官有何考量?被告終於等到這個數字,但至少部分人的刑期仍有變數,為何會這樣?「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47人案|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將在 11 月 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條文設有 3 個刑期分級,而案中有兩個重要的減刑因素,將成為判刑的焦點。 3 名指定法官釐定量刑起點時,會考慮甚麼因素?兩個減刑因素適用於哪些被告,又有沒有限制呢?在判刑日之前,「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47人案|11.19判刑三焦點:角色與刑期分級、減刑幅度與限制、剩餘刑期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罪,於 2023 年 2 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於該案開審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舉橫額示威,周嘉發被指使用「大聲公」時拉下口罩,遭警方票控違反「口罩令」,案件周三(1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周嘉發庭上聽取控罪後,稱「真相未明,我不認罪」。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排期至 9 月 25 日審訊,預計審期 1 天,屆時周將有法律代表。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人不認罪,將於周一(6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法庭線》整合現有資料,讓讀者更易掌握這場不設陪審團、預計審期長達 90 日的審訊。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見內文表)。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在審前覆核,控方指案中有 3 被告將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惟未透露名字。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此外,47 名被告 2021 年 3 月初首度提堂,至今 13 人獲准保釋;餘下 34 人還押,截至開審日,當中 32 人已還押逾 700 天。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趙家賢、袁嘉蔚、徐子見,周二(11 月 1 日)在高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聽取辯方對求情、判刑方面意見。 法官首透露,法庭最快在明年 2 月、農曆新年後安排不認罪被告開審,料審期約 50 日、暑假前完成。控方指,已與代表趙家賢的大律師利琛「達成協議」,趙將在審訊後判刑。徐子見、袁嘉蔚則冀在同案被告開審前判刑,另提出法律爭議,包括控方案情中指稱的串謀協議,哪些部分指涉兩名被告,以及應否由 1 名法官處理判刑。案件押後 11 月 28 日再訊。
47 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根據《港區國安法》發出證書,指示相關審訊不設陪審團審理,部分被告已收到通知。 消息指,林定國在信中提到,是基於 3 項理由發出證書,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又指若審訊設有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法庭線》周二 (16 日) 上午向律政司查詢,至截稿前暫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