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歲警員承認騙「遮仔會」批逾14萬元貸款 准保釋 官索社服令報告

47歲警員承認騙「遮仔會」批逾14萬元貸款 准保釋 官索社服令報告

分享:

被告林俊杰。(資料圖片)
被告林俊杰。(資料圖片)

案情:警員向 4 銀行借貸
逾 120 萬元

案情指,被告林俊杰於 1996 年 8 月加入警隊,並於翌年 2 月成為警察儲蓄互助社會員;被告曾向儲蓄互助社借貸。

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期間,先後向滙豐銀行、安信信貸、亞洲聯合財務及信貸站助款,共涉逾 120 萬元。

案情:警員向「遮仔會」訛稱沒借貸
前後獲批 14 萬元貸款

案情續指,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被告未償還貸款總額約 140 萬元。他當日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儲蓄互助社隨後批核其申請,向被告發放約 8 萬元貸款。

同年 10 月 5 日,被告未償還貸款總額約 125 萬元,他當日再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儲蓄互助社隨後批核其申請,向被告發放約 6 萬元貸款。

案情指,被告於 2022 年 7 月的錄影會面中,在警誠下承認向儲蓄互助社申請上述貸款時,仍有其他銀行及財務機構的未償還債項。

被控兩項欺詐罪

被告林俊杰(47 歲,報稱香港警務處高級警員)被控 2 項欺詐罪,指他分別於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9 日期間,以及 10 月 5 日至 10 月 18 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填寫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 2 筆分別為港幣 80,160 元及 60,120 元的貸款,即共逾 14 萬元貸款,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WKCC4138/2023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