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高級警員涉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借貸紀錄,令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貸款,他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溫紹明周三(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他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被告報告內容正面,有悔意,希望法庭接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官指,刑罰是考慮了被告初犯,而且認罪及有悔意,已全數償還欠款,報告內容亦正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高級警員涉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借貸紀錄,令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貸款,他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溫紹明周三(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他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被告報告內容正面,有悔意,希望法庭接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官指,刑罰是考慮了被告初犯,而且認罪及有悔意,已全數償還欠款,報告內容亦正面。
47 歲高級警員涉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借貸紀錄,令儲蓄互助社向其批出貸款。他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溫紹明押後至 4 月 3 日判刑,並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先後向 4 間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共逾 120 萬元。他其後兩度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並訛稱沒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令「遮仔會」向其批出逾 14 萬元貸款。
一名前高級警員,周四(11 月 30 日)就其經紀律聆訊後被施加的處分,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撤銷警務處副處長的裁決等。
入稟狀指,男警接受警隊紀律聆訊後,被警隊紀律主任裁定「其行為令公共服務聲譽受損」,判處嚴厲譴責,並強制他退休,但仍享有全額退休福利。他其後向警務處副處長(管理)就判決提出上訴,反被指罪行性質嚴重,改加刑至「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
申請人認為,案中關鍵的市民證人沒作供,剝奪其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又不滿副處長刑罰過重,對他及其家人造成「重擊」。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