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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歲血管瘤撕裂漢死因研訊 中大專家證人:轉院「利一定多於弊」、廣華應接收

67 歲血管瘤撕裂漢死因研訊 中大專家證人:轉院「利一定多於弊」、廣華應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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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67 歲翁腹部不適送院,在仁濟醫院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需轉至設血管科醫院接受手術,惟廣華醫院 1 小時內 4 度以他血壓低等理由拒收,後改由瑪麗醫院接收,留醫 9 天後終告不治。事件隔逾 3 年半後展死因研訊,周三(16 日)踏入第 2 日聆訊。

專家證人、中大醫學院外科學系主任劉潤皇作供,醫管局代表律師質疑轉院不一定只有好結果,劉回應指轉院「利一定多於弊」,反問「有咩衰得過死呢?」,認為廣華應要接收,因事主尚算年輕,且位置就近。

瑪麗顧問醫生則供稱,盡力接收事主因為「唔轉院 100% 會死」,即使轉院時或有生命危險,亦別無他法。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押後周四再續,待家屬及醫管局陳詞。
中大醫學院外科學系主任劉潤皇:
廣華應要接收事主

是日聆訊傳召最後一批證人,其中中大醫學院外科學系主任、血管外科專家劉潤皇,以專家證人身份提供意見。

劉潤皇供稱,死者蔡志德死因之一為血腔,以他當時年僅六旬、除高血壓外沒其他病痛,料死亡率約五成,惟仁濟醫院醫生平時不做血管外科,「佢哋會比較 helpless 」,認為廣華醫院應要接收蔡,因蔡尚算年輕,且地理位置就近仁濟醫院。

劉潤皇續指,類同轉院情況,亦會見於新界東聯網醫院,例如把病人由大埔那打素醫院,轉至沙田威爾斯醫院。被問及若廣華醫院判斷病人不宜轉院,為何醫生不赴仁濟醫院進行手術,劉認為或與仁濟沒相關儀器等有關。

劉:轉院「利一定多於弊」、
「有咩衰得過死呢?」

醫管局代表律師質疑,轉院(transfer)不一定「只有一面倒好結果」。劉潤皇回應指,「唔 transfer(轉院)一定死, transfer 利一定多於弊,有咩衰得過死呢?」

醫管局一方續質疑,判斷病人是否適合轉院,應交由接收病人的醫院決定。劉表示,「通常我都唔會咁講,因為你係基於第三者(另一醫院的)臨床資料,如果係咁講我有啲唔舒服」,認為若病人理解轉院風險,便應要轉。

瑪麗顧問醫生:
盡力接收因「唔轉院 100% 會死」

另外,瑪麗醫院顧問醫生黃昭灼供稱,蔡送至瑪麗醫院時,已見血管瘤爆破,須即時做支架微創手術止血,惟術後仍情況危殆,如肚脹、白血球過高,另照腸鏡後發現大腸壞死,須再動切除手術,之後情況愈下,4 月 3 日終告不治。

黃昭灼表示,醫院盡力接收,因「唔轉院 100% 會死」,即使轉院時或有生命危險,亦已別無他法。

醫管局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死者蔡志德(終年 67 歲),2019 年 3 月 25 日用膳後腸胃不適送往仁濟醫院治理,並診斷出血管瘤撕裂、流血不止,惟院方不設血管外科,廣華醫院亦拒收。死者同日早上被送至聯網醫院瑪麗醫院,當時他失血過多,並出現肝衰竭,隨即陷入深度昏迷,延至 4 月 3 日終告不治。

是次研訊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以及 2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死者蔡志德的家屬及被視為利害關係方的醫管局均有列席。

CCDI-272/2019(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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