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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開審前認暴動 5 人判囚 2 年半 至 3 年 1 人判入教導所 官:推手瀟灑旁觀享受紅利

9.29 金鐘|開審前改認暴動 5 人判囚 30 至 36 月 1 人判入教導所 官:推手瀟灑旁觀享受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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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共 6 人開審前改認暴動罪,周五(2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當中 1 人判囚 2 年半,另名 4 人判囚 3 年,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本案可說是社會悲劇,不單對 6 名被告如是,對其家人也是一場徹徹底底的教訓,相反「那些在『藍天白雲,自由自在』的推手,卻可瀟灑地旁觀被捕者和其家人的悲涼,享受外邊世界的政治紅利,和外邊世界的『支持和嘉許』」。
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判入教導所
其餘被告囚 30 至 36 月

6 名開審前改認罪被告,依次為案發時 15 歲劉上誌、20 歲黎浩彬、25 歲江璧怡、25 歲洪聰滿、19 歲陳航生及 28 歲劉文輝。

其中案發時未成年的劉上誌被判入教導所。其餘 5 人以判囚 4 年為量刑起點,因開審前改認罪各獲 25% 刑期扣減,減至監禁 36 個月。另疫情期間有份抗疫、獲政府頒發「參與社區疫苗接種計劃嘉許狀」的註冊護士江璧怡,因有悔意及盡責,額外減刑 6 個月至囚 30 個月。

註冊護士獲額外減刑 6 月
官:求情信對類同案被告「形容透徹」

唯一獲額外減刑的被告、註冊護士江璧怡,獲法官陳廣池讚其求情信「文筆流暢」、「開頭第一句便活生生的把眾多相類似的被告形容得透切(徹)」。

陳廣池讀出段落,指「她寫道,『悔,對於我說何其真實與沉重』」、「雖心存理想,卻鑽入了牛角尖…三年的反省,發現自己原來的醜陋,那種將己見強加於人的鼠目寸光,令我自己都覺得反感」、「眼前,我生命罩在獄雲下,但烏雲背面便是朝霞旭日」,望法庭給予她「朝霞的機會」。

陳廣池形容,「這才是深切反省的信息,這才是作為南丁格爾的神髓」,指江璧怡被捕後仍盡責做醫護工作、得到嘉許,努力值得肯定,故相信她有悔疚、思痛後反省、洗心革面決心,「決定從輕發落」,酌情減刑。

官拒納其餘被告求情理由

至於其他被告提出,家人患重病、自身有過度活躍或抑鬱問題,又或當時沒三思後行等,陳廣池均不接納為有效減刑因素。

陳廣池提到,被告「被煽動,被鼓吹暴力反抗,被人徹底的愚弄和利用,最後卻自己及家人承受苦果,沒有任何補償,更遑論那些形而上的政治概念的滿足」,「要怪責的是…沒有了解政治那醜惡的真面目」。

6 人開審前認罪 襲警等罪存檔法庭

6 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洪、陳分別面對的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當中 4 人被拍攝到於夏愨道集結,有人打開雨傘防護,有人拾起磚頭及投向政府總部;另外 2 人被警員截停時穿着黑色衣物,戴上面巾及護目鏡等防護物品。案情沒提及兩人被拍攝到任何行為。

同案另外 3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分別為何家洛(25 歲)、黃韻思(35 歲)及何普光(22 歲),3 人均被控一項暴動罪,何另被控一項襲警。3 人 11 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 12 月 8 日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案發時暴徒行為旁若無人,幸沒襲擊旁邊解放軍軍營或造成嚴重傷亡。他另批評部分被告證供不可信,例如供稱在現場錄音創作的藝術系畢業生,「為何偏向暴風中心進發」、「身處險境,竟有閒情或興趣大過天去錄音」。

DCCC2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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