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C涉欠薪逾16萬元 被告確認沒律師代表 10.13開審、控方將傳3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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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拒接納協商 繼續審訊

本案早前押後,以待律政司考慮是否接納被告陳智行的答辯商討。控方周四表示已取得明確指示,「係繼續需要審訊」,另會修訂涉案 5 張傳票控罪的控罪日期。裁判官劉綺雲批准修訂。

控方表示,將有 3 名「街外證人」,預計審期需要 3 天。官即打斷問「點解要咁耐呀?」控方答,「因為我得知⋯⋯每個街外證人通常都係會需要 1 日,預計佢哋,尤其因為今次被告⋯⋯」官再打斷指,「我想問,點解要講 1 日咁耐?講欠薪咋喎。」控方遂改稱,「如果咁嘅情況,我相信 2 日可以得嘅。」

被告陳智行
被告陳智行
被告要求再考慮協商

被告陳智行則確認沒有律師代表,親自處理。他稱應訊前一天的傍晚 6 時才接獲律政司通知,不會接納「不提證供起訴」,但提出他近日取得一段錄音,內有一名控方證人「親口講出咗⋯⋯」官隨即打斷。

官表示,今天並非審訊,法庭不會參與他如何與律政司商討。陳再稱,「錄音內容直接指出咗⋯⋯」官再打斷,並重申法庭不介入,其後問控方,如被告有進一步資料想律政司一方考慮,律政司如會考慮,有決定後是否會告知法庭?控方確認。官遂指,今天將繼續排期,「因為已經係第三次返嚟做審前覆核,唔覺得要咁樣再等落去」。

控方否認尚有文件未披露

陳再提出,希望向控方申請尚未披露的文件。控方否認尚有未披露文件。陳則稱「公司帳戶被凍結咗⋯⋯」官再打斷,其後控方表示,所有文件連同未被使用物料,都已全數交予被告。

官遂指,陳如有要求,自行再與控方聯絡。陳另稱將傳召 2 名事實證人。案件最後排期 10 月 13 日開審,料審訊 2 天。

已歷第三次審前覆核

周四是本案第三次審前覆核。第一次是在今年 5 月,陳智行指公司因被執法部門調查,銀行戶被凍結而無法支薪,將去信律政司,商討以不提證供起訴方式處理本案,故獲准押後。

第二次是今年 8 月,陳指曾聯絡不同律師樓,亦試過政府部門及區議員辦事處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惟對方「一聽見關於我公司背景 Channel C,佢哋都係一聽見就推咗我走」,故在應訊前一天才自行去信律政司商討答辯,而律政司需時考慮,官遂准再押後。

現停運 Channel C
被勞工處票控 5 罪

陳智行共面對 5 項傳票控罪,指他在 2025 年於葵涌,作為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的人員,該法團故意或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後 7 天內,支付 3 名僱員在 2025 年的共 16.1 萬元工資,違反《僱傭條例》第 23 及第 63C 條的規定,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被告本身的疏忽。

翻查資料,Channel C 的網站於 2025 年 4 月停止更新,5 月曾發公告指短期內無法維持日常運作。Channel C 旗下僱員在 2025 年 10 月入稟勞資審裁處,向 Channel C 母公司「易創環球貿易有限公司」及「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追討薪金。

WKS18564-185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