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被指摸女同事臀部 非禮罪脫 官接納被告稱僅拍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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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質疑事主說法 接納被告解釋

被告湯建聰(48 歲,報稱高級海關關員)被控於 2025 年 12 ⽉ 3 ⽇,在港珠澳⼤橋香港⼝岸香港海關出境貨物檢查⼤樓(禁區)1 樓的一間房內猥褻侵犯另⼀⼈,即 X。

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時指,對事主描述的案發環境有所懷疑,包括被告知悉事主的丈夫也是關員;當時員工休息區多人,但兩人事發時的對話卻沒證人聽到;事主稱被告笑淫淫的說法與辯方證人對被告的評價不符等。

官接納被告的解釋,即他案發前雖從沒與事主有身體接觸,但當天因見她看似有壓力、辛苦,才輕拍她不是敏感部位的背部作安慰,是日常社交行為。對於控方質疑,如被告沒做過,當時為何要道歉,官亦接納此與辯方證人形容被告怕事的性格有關。官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事主稱被碰腰、臀 被告否認

翻查報道,事主審訊時供稱,案發當晚她用膳後在員工休息室洗碗,被告上前搭話期間,感到右腰和右臂被拍打,遂轉身望向被告表達不安,但當時被告帶笑回應「哈哈係呀,你好不安呀?」而事主形容,被告當時的笑,是帶有猥瑣的「笑淫淫」。

辯方盤問時,則質疑事主也是執法人員,為何當時沒制止被告,事主答有口頭制止,但稱「我已經好驚,點樣捉住佢呀?」

被告在案中選擇作供,表示當天有見事主因工作忙碌而疲累,故輕拍事主的背作安慰。他承認事主當刻反應是「唔好掂我呀,唔好拍我呀」,但他見狀即道歉稱「對唔住」。他否認曾露出猥褻笑容。

WKCC168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