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三(14 日)進行第 16 日審訊,蔡的丈夫譚方駿繼續作供,他指在妻子失蹤當日,他傍晚下班後到加多利山單位尋妻但不果,當時鄺港傑、鄺港智與李瑞香都在單位,而李瑞香認為是綁架,曾稱「人哋可能想要錢啫」,譚又指,事後回想覺得李想拖延他報警。
庭上亦展示 2023 年 2 月 21 日,即蔡遇害當天,蔡與譚的訊息。譚確認,妻子最後一則給他的訊息是下午 2 時 06 分發出。兩人原定晚上一起吃飯。
Day15|譚方駿:目睹鄺球粗言罵及衝向妻 妻為子女平等營造鄺家不錯假象
編按:報道涵蓋庭上描述的案件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
第四年,我們仍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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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 譚確認與妻、鄺港傑到澳門賭錢
與妻曾借 500 萬元
至於蔡天鳳的投資情況,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指譚方駿亦不太清楚?譚確認。
Beel 問,蔡天鳳是否為人較強硬、喜歡作主?譚回應,「我唔同意佢鍾意話事」,指因為蔡「處理好多嘢都好好,尤其是小朋友嗰方面,跟住投資嗰方面,佢比我認識更加多、更加多,我係一無所知,你問佢係咪鍾意話事、要處理,我覺得係佢能力可嘉,所以好多小朋友、投資方面都由佢處理」。Beel 形容,因為蔡有能力,所以由她處理投資及照顧小孩?譚確認。
Beel 再指,鄺港傑與蔡天鳳開設雞蛋仔店,因為蔡的長子長女喜歡吃雞蛋仔?譚否認,「絕對唔係因為小朋友鍾意食雞蛋仔,鍾意到開呢間舖」。Beel 另提到,雞蛋仔店以長子的名字命名,最終店舖只維持一年,因為疫情關係生意不佳。譚確認。
Beel 另提到,蔡曾着鄺港傑留意店舖,而鄺及後亦回到中國內地。譚指鄺當時「有話返大陸,佢話去幫手」,但不知道鄺是否做生意。
Beel 續指,鄺港傑在中國內地一段時間後,譚與蔡於 2021 年 8 月亦到澳門,3 人於澳門見面,逗留 3 周,隨後 3 人到廣州。Beel 再指,譚隨後逗留 2 至 3 周在廣州?譚回應「我有留喺度一陣」。
Beel 再指,3 人隨後於 2021 年 10 月 5 日由私家車從深圳灣口岸回港。譚指沒有印象,稱「如果我哋 3 個去完玩、坐車返嚟,係一件事正常到不得了嘅事」。
Beel 於庭上播放來自鄺港傑電話的片段,拍攝於 2021 年 8 月。首段片段顯示蔡天鳳躺在床上,另有男聲稱「你叫佢好快起身就好快起身」。Beel 庭上解釋,當時鄺港傑拿着電話拍攝蔡的片段,再與香港的子女視像通話。
庭上再播放另一片段,顯示有白衣男子準備扣上安全帶玩「笨豬跳」,片中傳來女聲「我驚你肥得濟條繩斷咗呀」。譚庭上指白衣男為鄺港傑,女聲為蔡。譚確認當時鄺港傑玩「笨豬跳」,譚亦在場,但他「唔夠膽」,所以沒有玩。
Beel 播放第三條片段,顯示在一間餐廳內拍攝蔡,有男聲指蔡「你都受唔住誘惑」。
Beel 問,當時鄺港傑形容蔡「忍不住去賭」?譚不同意,指當時鄺對蔡說,「忍唔住吖嘛」,而蔡亦有笑,鄺又稱「忍唔住去賭,唔關我哋事,係你吖嘛」。
Beel 解釋,並非指控他們有賭博問題及習慣,只是指 3 人曾到澳門賭錢,而當時譚或蔡亦有借 500 萬元賭博?譚確認。
Beel 續指,隨後於 2022 年 1 至 2 月,有負責追數的壞份子曾於海棠路的單位外出現?譚確認,而蔡亦知道此事。
Beel 再指,當時司機駕車時,蔡要躲在車內?譚指不清楚。Beel 再指,鄺港傑 2022 年 2 月向蔡安排提供 60 萬元處理澳門的債務問題?譚指不知道。
14:30 譚同意
鄺港傑與他及蔡曾經關係緊密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續問及譚方駿與鄺港傑的關係。Beel 指明白譚現時對鄺的想法與過往有不同,但希望譚先放下現時的想法,而講述以前對鄺港傑的想法。
Beel 指,譚於 2016 至 2017 年認識鄺港傑?譚回答第一次見面並非 2016 至 2017 年,「我印象中係佢哋搬咗去維港‧星岸住,我先第一次見鄺港傑呢個人」,並確認他是透過蔡天鳳而認識鄺港傑。
Beel 另提到,鄺港傑於 2011 年至 2015 年曾居於美國?譚指蔡曾提及鄺曾在美國,而鄺港傑亦「有講佢喺美國啲事跡出嚟」。
Beel 再提到,鄺港傑曾在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讀書,修讀經濟學。譚指不知道。Beel 再問譚本人大學主修,譚指他修讀文學院的心理學等課程。
Beel 形容,鄺港傑、蔡及譚曾經關係緊密,在 2020 年後,3 人曾經常一同出門、一同用膳,而且 3 人亦有共同朋友?譚同意。Beel 再指,鄺港傑並非居於任何由蔡租用或持有的物業?譚確認。
Beel 再指,鄺港傑居於荃灣?譚回應,鄺港傑曾表示住在海之戀,「但我知佢唔係住喺嗰度」,指自己當時已有所懷疑,但沒有與鄺對質,沒有問「喂你係咪真係住喺呢度㗎」。
Beel 另提到,譚曾與鄺港傑、蔡 3 人一同到澳門賭博。譚確認。Beel形容,鄺港傑賭博時贏錢較輸錢多?譚指「我唔夠膽同意」,「佢輸幾多我可能睇唔到呢,佢贏幾多我可能睇唔到呢」,但見鄺亦有「贏下輸下咁」。
至於 3 人日常出門用膳的情況,Beel 指約七成費用由譚支付,三成由鄺港傑支付?譚回應,「佢(鄺)真係揞卡揞錢,可能有但我唔知,但你問返我眼光,可能係 85%(譚)同 15%(鄺)」。
Beel 問,譚於 2015 年從澳洲畢業回港後,一直到 2022 年均沒有工作?譚不同意,指他會在父親的舊公司工作,及後出售公司後,亦會協助父親處理租務、物業事宜,「開會處理啲瑣碎事」。譚同意當時於家族生意工作。
14:15 鄺港傑一方質疑譚方駿
記錯蔡遇害當天事情
譚方駿作供前,法官祁彥輝提到,很抱歉譚今早感到傷心,希望他現在準備好繼續作供。譚回應「相信可以」。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繼續盤問譚,指出譚記錯 2023 年 2 月 21 日發生的事。Beel 指,譚於當天 6 點半到加多利山的單位時,當時可能只有女傭在家,沒有其他人。譚解釋,當時他下班回家後,先到梳化睡覺休息,但他已忘記其他人是在譚睡着前已在家,抑或睡醒時才到家。
譚補充,「點解個人唔見咗,我又好似瞓咗着咗咁」。譚解釋,當時他重約 183 磅、患嚴重脂肪肝,「我係好需要休息,工作咗 7 個鐘,所以我瞓咗,所以你話 6 點半我放工返嚟見到(鄺家),定係瞓醒之後見到,我唔記得。」
Beel 引述 2023 年 2 月 24 日、3 月 23 日譚向警方錄取的口供,當中提到他於 6 點半到達加多利山單位時,他先到梳化睡着,而鄺港智、鄺港傑、李瑞香及鄺港智的長子到達單位。譚重申無法記得當時情況,「嗰一刻我唔會好記得,當時我唔會知道呢單嘢,係佢哋一個人、定佢哋一齊做」。
Beel 再指,譚錄取口供時與事發距離較近,記憶比現在好?譚確認。Beel 再引述譚當時的供詞,當中提到譚見到鄺家回加多利山後,沒有在意他們,繼續睡覺,譚於 7 時 20 至 25 分離開單位。譚確認。Beel 再指,及後譚到警署報警,之後再返回加多利山單位,隨後李瑞香再質疑他報警。譚確認。
12:37 休庭午膳
12:00 譚:警通知懷疑鄺家
包括當時在旁的鄺港傑
控方播放 2023 年 2 月 22 日(蔡遇害翌日)下午 3 時 23 分,譚方駿與鄺港傑語音訊息:
譚:Damon(鄺港傑) 我想問你有冇佢準確落車個位置
鄺:可能要兜返去附近先記得,我都係順路
我淨係記得好多商場,大埔太多商場,周圍都係,佢想落車,唔係真係想去邊個商場,擺低咗佢就搞掂咗,冇特別記得,因為我唔熟嗰邊
譚:會唔會係大埔中心,會唔會有機會
使唔使接妹妹
因為你出車嘅話,你去接呢,可以同你去一去大埔睇吓,影一影個 video
譚庭上稱,對鄺港傑所言感懷疑,因即使不記得準確位置,也會記得哪條街道,「但佢帶緊我遊花園」。
翌日,譚與鄺港傑、失蹤人口調查組警員到大埔找蔡;鄺展示蔡下車位置,譚問女警是否「走得」後,便按原定日程接小朋友放學。
譚稱,鄺港傑駕駛到馬場時,譚收到警方來電,「Madam 喺電話同我講,我哋依家極度懷疑,佢哋一家人,鄺家一家人,包括坐我隔離嘅鄺港傑,佢問我有冇方法依家返嚟大埔,我哋頭先離開個位」。
譚指,他向鄺港傑稱「Madam 要你返現場協助」,而「Madam 都有同我講,你可以叫到佢返嚟就叫,同你快啲離開佢」。譚之後接手駕車接小朋友放學,並為鄺港傑召 Uber 返回大埔現場,鄺及後被捕。
代表鄺港傑一方的 Trevor Beel 開始盤問。
Beel 問譚,他收到鄺港傑的訊息後有否感不合理、懷疑?譚稱有,「同埋好似帶我兜緊圈」,又指在鄺港傑等人被捕後,他向警方表示曾對鄺港傑感懷疑。
譚續指,車駛到馬場、他收到電話之後,「我危機意識先湧上嚟,唔係身邊嘅人就冇事,原來有啲咁嘅事發生緊,即係佢哋係疑犯」。譚又指,「我開始諗返我同佢嘅對話,一直都係引我去另一個位,其實好似呃緊我、瞞緊我」。
官指,譚只需回答律師問題,毋須提及其他資訊。譚指,他是補充、憶述,警員告訴他鄺港傑有份後的情況。譚其後飲泣、深呼吸,官下令小休。
11:40 譚方駿:問蔡行蹤時鄺家表現平淡
「完全唔似擔心」
主控郭莎樂指,鄺港傑在蔡天鳳遇害當日接載蔡?譚方駿同意,指他當日下午有致電鄺港傑,印象中多於一次,「我有問過佢知唔知道 Abby(蔡)喺邊度」,鄺港傑稱不知道。
郭莎樂問,譚有否問鄺港傑,當時他們正前往接女兒,他們到了哪裡?譚稱當日有問,但不記得鄺港傑怎回答,但之後有指蔡在大埔中心附近下車。譚指,翌日跟鄺港傑回到有關位置,「佢話畀我聽,佢邊度落車」,語畢大力呼氣。
郭莎樂問,鄺港傑有否告訴他,蔡大埔中心下車後由誰接女兒?譚稱,印象中是鄺港傑着李瑞香接。
譚指,當日傍晚回到加多利山單位後,當他問到蔡的行蹤,「佢哋(鄺家眾人)表現係平淡,但內容基本上問佢哋 Abby 喺邊度,咁佢哋係表現平淡之餘,係表達唔知嘅⋯⋯完全唔似擔心」。譚指:「我當刻係覺得有啲驚訝,點解唔係好着緊嘅,我唔會估到係你哋一家做㗎嘛」。
譚續指,知道手機顯示最後位置後,晚上駕車到該位置找蔡不果,當晚亦有繼續赴飯局。譚指「嗰餐飯食得好快,返屋企諗住佢喺屋企」,惟回家後仍不見蔡。
譚稱,他之後打給蔡母張燕花,張稱不知道蔡在哪,「我同佢講話,真係成個人唔見咗,電話冇訊息、又冇消息,我哋係咪應該要報警」,兩人遂前往長沙灣警署報警。
郭莎樂問,當時張燕花都正在找蔡?譚指張感擔心,表示也正找蔡,「佢諗住微信啲語音遲啲先聽,但之後都冇回覆過」。譚稱,聽到張致電鄺港智,他不清楚電話另一端說甚麼,但張回答:「你仆街呀,你先仆街呀,我個女依家唔見咗,我報警好正常啫」。譚又指,張亦嘗試找鄺球、鄺港智問蔡在哪。
11:16 小休
10:52 譚方駿:事後回想
感覺李瑞香想拖延報警
主控郭莎樂問,譚方駿發送予蔡天鳳的「What’s wrong with your phone?」訊息是藍色雙剔,當時他有否看到藍色雙剔?譚稱:「依家要憶述我唔清楚」。控方又指,當天 4 時 13 分前的訊息都是藍色雙剔?譚稱「好難記」,只記得是雙剔。
譚重申,當日見到訊息由單剔變成雙剔,令他感不妥,「即係部機開返,訊息係發到畀佢嘅」。郭莎樂指,譚認為蔡的電話從 4 時 18 分起關機?譚同意。
郭莎樂問,蔡很少不回覆?譚同意,「我有係咁打電話畀佢嘅,但係冇人聽」,指妻子當日應該要接小朋友回到加多利山單位。譚 6 時下班,6 時半回到加多利山單位嘗試找蔡但不果,而鄺港智、鄺港傑、李瑞香則在單位,「我印象鄺球應該唔喺度」。
譚方駿指,當日好像在單位見到蔡與鄺的兒子,但不見他們的女兒;譚又指自己感疲倦,躺在客廳沙發上。他當時有就妻子行蹤不明跟鄺家對話,「李瑞香有同我講過,人哋可能想要錢啫,你咁快報咗警,人哋點會畀錢你呀?」
譚指,理解李瑞香當時轉移視線,但以李的意思而言,「佢話畀我聽,我意思係佢個人唔見咗,人哋又未聯絡你,你又去報咗警」。郭莎樂問「人哋」是甚麼意思?譚稱李瑞香認為是綁架,「佢哋」是「綁咗佢(蔡)啲人」。
郭莎樂問,譚為何覺得是轉移視線?譚指,「呢個係我今日睇嘅眼光,佢可能想搵啲嘢冚住,佢想搵啲嘢,自己甩身囉叫做」。
郭莎樂問「冚住」甚麼?譚稱「佢哋一家做過啲事」。郭莎樂問,譚有否告知鄺家會報警?譚指「絕對會有,因為佢(蔡)唔見咗」。郭莎樂指,但李瑞香覺得太快報警?譚稱:「你問返我,我感覺返,佢好似係拖住我咁」。
10:25 譚方駿:WhatsApp 訊息初時單剔
用手機程式發現妻在大埔 之後沒訊號
主控郭莎樂問,譚方駿當日為何緊張?譚指,WhatsApp 傳送訊息分成一個剔及雙剔,一個剔「就係 send 咗去 server,send 唔到出嚟啦」,記得當日他傳送「I thought something wrong with your iPhone」的訊息(見下)時,顯示一個剔,但後來變成雙剔,因此再傳送訊息。
郭莎樂問,當時只有一個剔,即蔡仍未閱讀訊息?譚稱:「我諗佢喺嗰個狀態,係完全未收到我嘅訊息」,又指電話沒電、關機的情況都會顯示一個剔。
譚指,當日下午 4 時多,他見到自己發出予妻子的訊息變成雙剔,「即係部電話至少開返過」。法官指,也可能是充電?譚同意。譚指,與蔡有使用「Life 360」程式,以各自分享位置,故見到蔡電話的最後位置。
郭莎樂問,當日譚見到蔡的電話關機,馬上打開「Life 360」程式?
譚稱,「我冇停止用過呢個程式嗰日」、「見到有啲唔尋常」,一看到訊息變成雙剔,馬上打開程式,查看蔡的位置。郭莎樂問,譚何時開始使用程式?譚指是 4 時多,其後看到 4 時 18 分蔡位於大埔,之後再沒訊號,非常擔心妻子。「我一路有用住(程式)嘅,去到夜晚直情根據呢個位置,去埋個地方去搵佢」。
10:00 庭上展示蔡遇害日與譚方駿訊息
譚方駿繼續作供,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問及 2023 年 2 月 21 日、蔡天鳳遇害當日情況。
譚供稱,當日是他在中環九頭鳥米線工作的第二日,上班時間為早上 11 時,他於早上 10 時 15 分起床,當時蔡仍在睡覺。
譚指,出門口前跟蔡「面對面講嘢」,之後兩人下午 2 時以電話聯絡,因當晚有朋友約他食飯,他再問蔡「O唔 OK,跟住佢答 OK,我 book 餐廳」。譚指,2 時 40 分至 50 分預約餐廳後,告知蔡地點、時間,「佢係知道夜晚要食飯嘅」,但之後沒再回覆。
控方庭上播放兩人 WhatsApp 對話。譚確認,蔡最後一個訊息在當天下午 2 時 06 分發出。
2023.2.21 胖🐷老婆👸 14:02 蔡語音訊息:今日忙唔忙呀 bb 14:02 譚轉發友人語音訊息:譚公子譚公子轉身未呀 喂,想問吓你今晚有冇期呀,我哋去食辣蟹, 因為我今日 6 點半、7 點我有個細 function仔,8 點鐘左右同呀Kenny,你同太座得唔得閒去食辣蟹,喺尖沙咀 14:03 譚語音訊息:8 點約 Kenny⋯尖沙咀 感覺上冇尋日咁忙 14:06 蔡文字訊息:OK 蔡語音訊息:你又出咗去食煙煙豬呀? 14:51 譚語音訊息:我依家係廁所 啱啱 book 咗興記 16:13 譚文字訊息:What’s wrong with your phone? 16:21 譚文字訊息:I thought something wrong with your iPhone 16:26 譚文字訊息:? 16:39 譚文字訊息:你電話俾人執左 ? 17:27 譚文字訊息:😩? 18:10 譚文字訊息:? 19:25 譚文字訊息:? 2023.2.22 13:31 譚文字訊息:? 2023.2.23 20:33 譚文字訊息:? 2023.2.24 15:22 譚文字訊息:?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