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涉及 6 人的案件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男女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案情提及二人當晚被捕後,分別被送往醫院治理。 暫委法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周二(4 日)續審,料處理 4 名不認罪被告承認事實及開審陳詞。期間 4 人續准保釋。兩名認罪被告則暫定於 5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
兩男女開審前認暴動 即時還押
被告郭傑超(案發 20 歲)及劉思彤(案發 25 歲)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還押候求情及判刑;餘下 4 人維持不認罪。
案情指,示威者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起進佔理大,其後被警方包圍。有人經連登、Telegram 呼籲「圍魏救趙」,到不同街道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示威者。
警方當晚 9 時許到達該區一帶,推進期間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當時大量示威者身穿黑衣,部分人戴頭盔、護目鏡等裝備。警方約於 11 時 26 分採取圍捕行動,截獲 213 人,包括認罪的第六被告劉思彤。
案情:二人當晚被送醫院接受治理
案情續指,當晚警長下車後,正沿碧街準備進入彌敦道追截,當警長跑到彌敦道近碧街時,見到認罪的第五被告郭傑超向旺角方向迎面逃跑,於是作出攔截,期間郭反抗,最終於彌敦道制服郭。
警長為郭鎖上膠手銬後,把他帶到臨時羈留區。警方約於凌晨一時半分別於羈留區及醫療區以暴動罪宣布拘捕兩名被告,二人分別被送往將軍澳醫院及仁濟醫院接受治理。
郭傑超被截獲時身穿或管有防毒面罩、黑色面巾、手套、黑色上衣、短褲及背囊。劉思彤則有灰色背囊、深紅色外套、手套及黑色長袖上衣。
另 4 被告不認罪
官押周二續審
本案 6 名被告依次為梁少明(45 歲)、謝健樂(23 歲)、黃家榮(19 歲)、張創發(30 歲)、郭傑超(20 歲)及劉思彤(25 歲,音樂老師),上述為案發年齡,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梁少明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DCCC5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