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於 2023 年 7 月入稟,就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法律 101 文章),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司法覆核聆訊周一(13 日)在高院進入第 3 日。土木工程拓展署完成陳詞,由於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抱恙入院,聆訊押後 7 月 8 日續。
第一、第二日聆訊: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球會質疑政府植樹計劃降水位 土拓署:球會維護草皮更耗水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球會質疑環保署未全面諮詢公眾違《環評條例》
袁國強代表環保署 抱恙未到庭
申請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利害關係方土木工程拓展署則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代表答辯方環保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上周五抱恙缺席,至周一仍需留醫而未能出庭,因此續由土拓署一方陳詞。
土拓署:採用與球會不同的準則評樹
球會一方上周質疑,土拓署的環評報告未有列出球場內的 80 棵古樹名木及其位置。鮑進龍周一回應指,球會與土拓署調查、分類、評定古樹時,採用了不同的準則,球會認為逾百年樹齡的應列為古樹,並逐棵樹檢視;署方則用較粗略方式,只將高 1.3 米以上的歸類為大樹。
鮑進龍重申,署方的環評報告已列出潛在的古樹,因此指責署方沒有處理一說並不正確,而署方調查古樹的方式不同,亦不代表環評報告得出的結論不合理。
土拓署:球會計算有誤 有足夠空間植樹
球會另質疑,土拓署在環評報告提出的植樹補償計劃並不可行,指以每棵樹需要 4 平方米計算,需要 6.88 公頃土地,故署方劃出的 5.1 公頃土地不足夠。
鮑進龍回應指,球會的計算錯誤,按署方的計算,有足夠空間植樹 996 棵,而且署方已是採取較保守的方式,假設需要移除分區的所有樹木,才需要 5.1 公傾土地植樹,但現時估計可保留部分樹木,故有更充足空間補償植樹。
鮑又強調,署方沒有排除可在劃出的土地範圍以外植樹的可能性,會持續審視設計。
土拓署:環評毋須考慮「北都」發展
至於球會上周指,政府的「北部都會區」計劃將粉嶺高球場列作都會區中心的綠化地帶,故在球場建屋與「北部都會區」有抵觸。
鮑進龍回應指,高球場沒有正式列入「北部都會區」的規劃文件內,而「北部都會區」並非環評報告的考慮範圍,環評報告只須根據環評程序的技術備忘錄列出的準則,評估發展對環境的影響。
鮑續指,署方在這次的環評報告已根據要求平衡利弊,選擇了對環境帶來最低損害的方案,同時發展相關用地,法庭毋須考慮「北部都會區」的發展計劃。
土拓署:無基礎指高球場比學校更需防噪音保護
球會另一爭議,是高球場建屋會造成噪音污染,而哥爾夫球是項「寧靜的運動」,會受噪音滋擾。
鮑進龍則指,根據環評報告,有可能受噪音影響的是畔鄰工地的一間小學,經評估後發現噪音可能滋擾學校考試,故署方已計劃在考試期間暫停施工,以減低影響。而高球場離工地更遠,無基礎指「高球場應比學校享有更大的保障」,故球會就噪音的投訴並不成立。
土拓署完成陳詞,聆訊押後 7 月 8 日續,待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環保署陳詞,以及球會回應政府的陳詞。
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