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賽無綫電視節目《中年好聲音》的歌唱導師林俊一,被控對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林俊一期間還押。
一名參加其歌唱班的學生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林因還押,無法完成剩餘的課堂,要求退款逾 2 萬元,案件周一(16 日)作簡短提訊,並排期於 2025 年 1 月 6 日證案。
申索書指被告正在還押
不能提供服務
申索人為 Tang Ka Ho,被告為林俊一。申索書指,被告是申索人的歌唱老師,並收取了申索人 30 堂學費,上了 4 堂。申索人其後接獲警局來電通知,正調查被告涉及的非禮案,他現時正在還押不能提供服務,亦不能在合理時間提供餘下的服務;而被告每堂收費 788 元,故申索人入稟追討餘下 26 堂的學費,合共 20,488 元。
司法機構網頁則顯示,林俊一涉及的案件,將於 2025 年 6 月 2 日進行審前覆核,同年 7 月 2 日審訊,料需時 16 天。
SCTC3179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