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藏毒判感化令、期間再犯案 35歲已停職男警認藏毒等2罪 還押8.21判刑

去年因藏毒判感化令、期間再犯案 35歲已停職男警認藏毒等2罪 還押8.21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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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藏有可卡因及咪達唑侖

承認案情指,被告於今年 4 月 10 日乘搭的士時被警方截停。其後被帶到油麻地警署,在接見室內,被發現其身上藏有咪達唑侖及襪子裏藏有可卡因,警方因此拘捕被告。被告在被捕後情緒激動,大叫「我想死」及咬舌頭,警方再以抗拒警務人員罪拘捕被告。

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等兩罪

被告方嘉偉(35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管有危險藥物、抗拒警務人員兩罪,指他被控於 2025 年 4 月 10 日 , 在香港九龍油麻地友翔道 3 號油麻地營署接見室六,管有危險藥物,即 2.26 克固體內含 2.17 克的可卡因及 4 片內含 0.05 克的咪達唑侖的片劑,及抗拒執行職的警務人員,即警員 26558。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是一名早前已被停職的警員,停職前隸屬葵涌分區。警方又指,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翻查報道,一名同名男子於 2024 年 7 月在葵涌警署內當值時,藏有「藍精靈」、「白瓜子」等毒品,其後在街上被同袍截停搜查時,再被揭管有「咪達唑侖」,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等 3 罪,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罰款 2,000 元。

根據兩案控罪書,均顯示被告報稱公務員、居於東涌。

KCCC97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