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否認今年 4 月在中環纜車里拒載,案件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放蛇」警員供稱,涉案的士泊在巴士站而「未冚旗」,他喬裝遊客上前,以普通話稱「去上環」,而被告回答「上環就去前面」,拒絕接載。
被告親自盤問,指自己當時正在塗藥膏,又指當時是着警員前往前面的士站乘車。警員一概不同意。暫委裁判官鄭凱霖將案押後至 9 月 15 日續審。

放蛇警:以普通話說「去上環」
司機答「上環就去前面」
被告陳德壽(71 歲),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4 月 17 日晚上 7 時 41 分,於纜車里近燈柱 39090,身為展示登記號碼 VX 2559 之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拒絕接受警員 10207 的租用。
被告戴口罩、穿深藍風褸、灰色毛衣到庭應訊,他自辯,聽畢控罪後表示不認罪。
控方傳召警員 10207 作供。警員指,案發時他正進行打擊的士濫收車資及拒載的行動。他穿便衣喬裝遊客,見到被告將的士泊在巴士站內,而「的士着咗車頂嗰盞燈,即係佢接受載客啦」,亦「未冚旗」,於是他「行埋去的士個左後車門」。
警員續供稱,當時「打算打開後邊個車門」,但車門上鎖,他見司機位玻璃窗「打開咗」,便上前用普通話說「去上環」,而被告用廣東話回答「上環就去前面」,拒絕接載。
警員之後離開,向附近的隊員 60059 展示「打交叉」手勢,意指「我上唔到車」。對方遂登上同一輛的士,而 10207 通知位於馬己仙峽道與梅道位置的隊員截停被告的車。
控方庭上稱,須向被告透露警員 10207 曾於 2010 年 9 月 13 日,經警隊內部紀律聆訊裁定作出虛假陳述。
被告指塗藥膏、着到的士站
警員不同意
被告其後盤問警員 10207,問「你點解唔表露話我拒載呢」?警員答,當時作為喬裝警員,任務是要「試吓上架的士」,然後待「拍檔再試下上唔上到架的士」。
被告亦問「你話去上環,我就叫你去前面的士站去搭,你同唔同意」?警員不同意。
被告指出,當時他「坐喺到」,他患有類風濕,需要塗藥膏,而他正在塗藥膏。警員亦不同意說法。
控方完成覆問後,官問被告有沒有其他說話想說。被告稱「我想問證人,你身為警務人員,你知道巴士站上落客係唔准」,並要求警員確認。
官打斷被告,稱「你話有嘢想講」但又忽然問問題,而早前盤問時,她已問被答還有沒有其他問題。被告回答「我蠢呀嘛,唔記得嘛」。被告提出再向警員提問,控方不反對。
被告指警員「明知故犯」,警員不同意。控方並再次覆問警員,完成後指尚要處理 2 名控方證人的供詞。官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5 日續審。
ESS147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