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律師林洋鋐被指今年 7 月,一周內三度在佐敦單位非禮一名女子,並對其刑事恐嚇,被控 3 項非禮及 1 項刑事恐嚇罪,周一(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曾宗堯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本月 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林續准保釋。
被告林洋鋐(57 歲,律師)被控 3 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及 1 項刑事恐嚇罪。

經修訂後的控罪指,林被控於 2025 年 7 月 2 日、5 日及 8 日,在佐敦同一單位內猥褻侵犯女子 X;及於同月 9 日同地,威脅女⼦ X 會使她的⼈⾝遭受損害,意圖使 X 受驚及/或導致 X 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
KCCC27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