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被控企圖無牌管槍等 2 罪
被告高振宗(39 歲,報稱警員),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
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尖沙咀港鐵站 E7 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意圖,從他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及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槍。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DCCC8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