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4 居民分別申請暫緩收樓令及訟費命令,以及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周三(31 日)於區域法院處理。
「平屋」承諾明年 2 月前不收樓。法官陳錦泉拒向居民批出上訴許可,而考慮「平屋」承諾暫不收樓,居民有足夠時間準備向上訴庭提上訴,故拒頒暫緩收樓令,並押後至下周四(1 月 8 日)頒判詞。居民方須付是次聆訊訟費,惟庭上稱無力付款。

居民申暫緩收樓
原告為興建與管理大坑西邨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由大律師陸栩然代表。提出申請的居民為沒法律代表的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以及由大律師許瑩瑩代表的譚蕙蘭。「平屋」已收回譚的單位,餘下 3 個單位則尚未收回。
關偉建自行陳詞指,「平屋」作為大企業以咄咄逼人的方式行事,「今日『平屋』要告要拉要鎖⋯⋯小市民受過委屈,邊個知?」法官陳錦泉打斷指,法庭只需了解與案相關的陳詞。
官提議,可暫緩收樓至 2026 年 1 月底,關既可把握時間提上訴,亦可避免對其他已搬遷、等候重建的居民造成太大拖延。
平屋承諾明年 2 月前
不強制收樓
「平屋」一方則承諾不會在明年 2 月 1 日前,強行收回涉案單位的管有權,認為法庭毋須頒下暫緩收樓令,並認為居民申上訴許可的理據沒有合理勝算,不應批上訴許可。
法官最後拒絕居民方的上訴許可申請,亦考慮到「平屋」一方的承諾,認為已足夠讓關向上訴庭提上訴,同時不會造成太大拖延,拒頒暫緩收樓令及訟費命令。法官另下令居民方支付是次聆訊訟費,並將於 2026 年 1 月 8 日頒下判詞。
關偉建在法院外對記者稱,將提出上訴。
13 居民被控
8 和解 5 敗訴
13 名未達成和解的居民,早前合併為兩宗民事案處理。涉 7 人的首案,黃桂榮、馮德樂與「平屋」達成和解;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馬媚媚、譚蕙蘭被裁敗訴(見報道)。涉第二案的 6 人則全部與「平屋」達成和解(見報道)。
DCCJ5505/2023、DCCJ5507/2023、DCCJ5509/2023、DCCJ55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