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歲男童被老師及社工發現身上有傷痕,31 歲父親警誡下確認因見兒子「使用廁所的方式不當」,憤怒下用衣架打他。被告承認虐兒,周四(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據早前庭上指,被告因兒子如廁「唔拎起廁所板」後打他。
辯方求情指,男童有言語障礙,正接受治療,冀判感化令讓被告在感化官監督下參與活動,以增強父子間的關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初犯,考慮他有悔意,犯案出於一時憤怒,事後到警署自首,而他現正接受輔導,判處感化令。
控罪指老師社工揭發事件
被告 L.C.H.(31 歲,汽車維修工人),早前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指於 2025 年 5 月某日,在將軍澳住所故意襲擊 5 歲男童 X。
案情指,被告為事主 X 的父親。X 在去年 6 月 3 日,在幼稚園上課時被老師及社工發現其臀部及腿部有抓痕及瘀傷。社工向被告查詢情況,被告承認因使用廁所問題,而用衣架打 X 的臀部及腿部,社工勸喻被告後沒即時報警。
案情續指,至同月下旬,社工再次發現 X 的手臂有咬痕,最終報警求助。警方經調查後,認為沒證據顯示手臂的傷勢與被告有關。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指,案發時因見 X 使用廁所的方式不當,於憤怒下用衣架打 X。
KTCC3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