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8 歲男電腦技術員,涉於今年 4 月,在黃大仙區內一間學校,與未滿 16 歲男童同性肛交,以及非禮和拍攝男童私處。該電腦技術員被控「與 16 歲以下男生作出同性肛交」等 6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批准,案件押後至 8 月 2 日再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候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28 歲男電腦技術員,涉於今年 4 月,在黃大仙區內一間學校,與未滿 16 歲男童同性肛交,以及非禮和拍攝男童私處。該電腦技術員被控「與 16 歲以下男生作出同性肛交」等 6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批准,案件押後至 8 月 2 日再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候訊。
一名 37 歲社工,涉於深水埗宿舍猥褻兩名未成年人士,原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 3 罪,案件周一(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及增加控罪獲准,被告現被控 4 項非禮罪。
裁判官余俊翔另應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院審理,於 4 月 18 日提訊。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期間還押。
20 歲男學生被指 2023 年 3 月至 4 月期間,分別向 14 歲和 16 歲男童,聲稱做研究或問卷,誘二人至樓梯或廁所非禮。男學生就兩案各被控一項非禮罪(法律 101 文章),他先後認罪,周二(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6 星期。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兩案相同之處「都係用啲藉口,嚟到去誘騙事主去個地方,之後對佢作出性侵犯」,其中涉 16 歲男童的情節較嚴重,因被告在保釋期間犯案,有直接侵犯對方私處,亦無視事主反抗,「你出獄之後,唔該你就係繼續,去主動尋求輔導」。
辯方求情時則稱,被告 2013 年證實患自閉症及輕度智障,難交朋友亦易受同輩欺凌,「經常受邊緣化」,望法庭可考慮他還押日子相當於服刑 5 個月,判處即時釋放。
一名 12 歲「雙非」男童隨母親來港期間,疑被遺棄在廣華醫院急症室,男童的内地母親周六(29 日)入境香港後被捕,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周一(3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匿名令,另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亦不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1 日再訊,被告准以 5,000 港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庭上所見,被告神色冷靜,聽取控罪後表示明白。
47 歲已婚中學男教師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0 年期,分別在學校及私家車內,7 度與一名 13 歲至 14 歲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被告周三(1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7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法官謝沈智慧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心理及事主創傷報告。法官特別指出,希望專家了解被告是否有孌童癖及評估重犯機會,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庭上透露,被告自 1997 年成為中學教師,與妻子於 2006 年結婚。妻子與兩名 13 及 11 歲的女兒早前已移居加拿大。
一名 5 歲男童上周六(3 日)被發現於深水埗的唐樓劏房內昏迷,身形消瘦,全身共 30 多處可疑傷痕,送院後證實不治。男童懷有 5 個月身孕的母親亦一度企圖跳樓獲救。 警方以謀殺罪拘捕其母親,她周一(5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1 月 28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官下令被告還押,由懲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