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政府委任的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早前因應有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逐一向聯署業主寄出信件核實身分。惟有業主發現,信件載有其他業主的個人資料。合安上周四(18 日)發聲明致歉,指已即時採取補救措施,並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公署周二(23 日)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截至周一就事件共接獲 4 宗投訴和 1 宗查詢,初步資料顯示約有 204 名人士受影響,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屋苑地址、香港身份證的英文字母及首 4 個數字、聯絡電話號碼及簽名,已根據既定機制展開調查。
合安:會聯絡受影響人士解釋事件
合安周四(18 日)表示,就近期核實聯署業主身分信件的處理和安排,引起居民關注,深表歉意,合安高度重視事件。
合安指,經初步了解,部分信件在處理過程中,夾附了業主於聯署時簽署的單一頁表格副本,原意是讓業主核對及確認其曾簽署的聯署文件,惟有關副本中包含未經適當遮蓋的資料,涉及同頁不多於 4 位簽署業主的部分個人資料。
合安指,已即時展開全面檢視並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檢討內部處理流程及加強監控機制,並會進一步加強員工培訓,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亦會聯絡受影響人士解釋事件;同時亦會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全力配合任何跟進工作。
據了解,合安周四晚致電部分業主解釋,並要求對方銷毀載有他人資料的文件。
合安申延長開業主大會時限被駁回
按規定,6 月 13 日為業主大會期限。合安早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及以替代方式送達通知。法官林展程月初裁定,土審處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駁回合安申請。判詞指,合安一方稱既然法庭有權延長通知時限,亦必然可延長開會時限,屬過度擴張條文適用範圍,直斥說法「荒謬、本末倒置」。
法官又指,為免違反法定責任,合安應盡快按要求召開及舉行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