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歲的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屢將與訟方書面陳詞「搬字過紙」,被上訴庭批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後仍然再犯,而因陳抄襲,衍生 10 宗上訴案及 1 宗投訴個案。
司法機構上周原本指,張舉能將會再次對陳嘉信「嚴肅訓誡」;但張舉能周一(27 日)發聲明,指充分認同公眾對陳涉及多宗司法抄襲事件的關注,張經審慎考慮後,周一已正式要求陳提早退休,又指陳已依照要求提出申請,而張基於公眾利益批准,由本周五生效。
張又指儘管陳已受嚴厲譴責,並曾承諾改善,但其後仍出現司法抄襲情況,先後引發多宗上訴,部分案需重審,「不但影響有關訴訟各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法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法官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
陳嘉信升原訟庭10年 因抄陳詞衍生10上訴案、1投訴 受批評訓誡仍再犯
張舉能:陳嘉信受嚴厲譴責仍再犯
張舉能周一(27 日)發聲明指,法官審理案件的首要職責,是按照適用法律及在法庭席前提出的證據,公正地聆訊和裁決案件。履行此項職責時,法官必須獨立思考,審慎考慮和處理有關爭議和待決事項,然後作出裁斷。法官行使獨立司法判斷是裁決過程的核心要素,最主要體現在其所撰寫的判詞及裁決理由之中。
張指,司法抄襲直接衝擊此根本要求,並令人質疑有關法官是否曾就須予裁決的爭議和事項進行獨立思考,「因此,司法抄襲屬完全不能接受的行為。」
他續指,「公眾對法官陳嘉信過去數年間涉及多宗司法抄襲事件所表達的關注,本人充分認同。社會大眾對司法機構和法官操守與專業水平抱有高度期望,實屬合理,亦理所當然。」
張舉能指,儘管陳嘉信早前已受到嚴厲譴責,並曾承諾作出改善,但其後仍然出現司法抄襲的情況。有關事件先後引發多宗上訴,其中部分案件更被命令重新審訊。「這些情況不但影響有關訴訟各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法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法官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

張舉能:陳提早退休 7.31 生效
張續指,經過審慎考慮後認為有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和法官獨立及專業地履行司法職責的信心,因此周一已正式要求陳嘉信提早退休,又指陳已依照有關要求提出退休申請,張亦基於公眾利益批准,於 7 月 31 日起生效。
張舉能指,儘管上述司法抄襲事件僅涉及一名法官,但「本人已藉此機會提醒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任何形式的司法抄襲」。如有需要,司法機構亦會加強有關判詞撰寫的培訓,又指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繼續恪守《司法誓言》,以勤勉、獨立及專業的態度履行司法職責,「抱有十足信心」。
陳升原訟庭 10 年
因抄陳詞衍生 11 上訴及投訴
《法庭線》上周報道,記者翻查陳嘉信升任原訟庭 10 年來,因抄陳詞衍生 10 宗上訴案及一宗投訴個案。在這 11 案,上訴庭與法官專責小組在 10 案皆確認判詞有大量抄襲,而其中 4 案需發還由另一官重審,包括 2023 年「黃道益商標爭議案」及「鷹君集團信託案」。上訴庭指,陳幾乎將原告陳詞逐字複製,僅稍作修飾,認為此案判詞的抄襲程度,是反駁法官有公正履行職務的有力證據,亦會讓一個理性的人合理地感到委屈。
而在 2025 年兩宗案件,上訴庭批評陳嘉信大量複製開案與結案陳詞,指理性的人都會認為法官沒獨立思考,陳必須以自身語言闡述推論過程。其中一案發還另一法官重審;另一案,上訴庭重新審視證據後維持判決、駁回上訴。司法機構上周原本回覆指,張舉能將會再次對陳嘉信「嚴肅訓誡」。
原訟庭法官月薪逾 34 萬
今年 64 歲的陳嘉信,2013 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17 年升任原訟庭法官;據2024 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的薪級表,原訟庭法官的月薪為 343,750 元,並可享司法機構宿舍津貼、度假旅費津貼等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