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歲九巴車長於 2023 年在九龍灣車廠天台疑被撞倒不治。死者的妻子周二(29 日)入稟高院,循人身傷亡向肇事司機及九巴興訟,要求賠償。案件排期 2027 年 1 月 15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翻查資料,肇事司機在上周被裁定危駕致死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九巴則被控違職安健罪行但獲判無罪。
死者妻子入稟起訴
原告為死者羅育權的妻子 So Po Ling Pauline,由伍展邦律師行代為入稟。兩名被告依次為肇事巴士司機孫偉亮、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死者羅育權於 2023 年 9 月 7 日,在九龍灣九巴車廠的天台停車場上,遭遇致命事故,而事件是由孫偉亮疏忽駕駛所致,而他受僱於九龍巴士公司,遂要求被告賠償。
肇事司機不小心駕駛罪成 將8月判刑
翻查資料,肇事司機孫偉亮就事故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他經審訊後,上周五(24 日)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區院法官練錦鴻指,涉事巴士車尾感應器部分失效,巴士後方出現盲點,加上地面行人路過分狹窄,法庭未能在亳無合理疑點下證實被告屬危險駕駛。惟官指被告未有適當觀察路況,構成不小心駕駛,又指本案涉有人死亡,不排除判監。
九巴曾被控違職安健 裁院判無罪
九巴則就此事件被起訴「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傳票控罪,經審訊後於 2026 年 4 月獲在觀塘裁判法院,獲裁判官丘國新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指,本案毋須找出事主羅育權倒臥天台的原因,但控方根據環境證供,可作唯一無可抗拒的「聲稱推論」,就是事主當日清晨在涉案的車廠天台,被排車員駕駛的倒後巴士撞倒。
官引述控方專家證供,指天台巴士「擠擁停泊」,車長及排車員需要穿插,增加風險,但九巴在對車長、排車員的資料指導及監督等範疇上沒缺陷,最終判無罪。專家另對事件提出 4 項建議,包括天台加設訊號員、預留更多行車通道等,惟官以不合理切實可行等原因反駁。事主妻子接受傳媒訪問指,對裁決感到失望,批評九巴「不負責任」。(詳見報道)
HCPI141/2026(DCCC164/2025、KTS128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