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歲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被指於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非禮印傭,翌年 4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 13 項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36 周。事隔約 9 個月,事主周一(11 日)入稟區域法院提出申索,指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另指兩中介公司及兩持牌中介人沒盡中介責任,但沒列明申索金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6 歲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被指於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非禮印傭,翌年 4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 13 項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36 周。事隔約 9 個月,事主周一(11 日)入稟區域法院提出申索,指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另指兩中介公司及兩持牌中介人沒盡中介責任,但沒列明申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