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四(24 日)被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擬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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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四(24 日)被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擬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五(4金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1 月 24 日再訊。 溫官表示對保釋金額「有啲意見」,稱「咁嘅案件無可能 1,000(保釋金)」,遂要求各被告的保釋金額增至 10,000 元。保釋條件亦包括不得離港、不得干擾證人等。 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被控串謀詐騙等 2 罪,周四(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3 人 2022 年 3 至 4 月冒稱警方國安處人員,向人聲稱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對方涉詐騙,又指若港方發現消息屬實,將展開調查,從而騙取對方款項。 3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聽取法律意見後,將轉介本案至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至 11 月 4 日再訊,以候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3 人各獲准以 1,000 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 1 次及居於報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