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認藏彈藥、氣槍 判囚16月至32月 還押日數超刑期當庭釋放

3青年認藏彈藥、氣槍 判囚16月至32月 還押日數超刑期當庭釋放
2020 年 3 月底,警方拘捕三青年,指他們涉於柴灣龍躍徑一棄置石屋或住所,管有槍械、大量彈頭等,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等 6 罪。案件早前交付至高等法院,3 人認罪,周二(13 日)被法官張慧玲判處囚 1 年 4 個月至 2 年 8 個月不等。各人因正在或一度還押,日子多於刑期,等同刑滿當庭獲釋。

法官提到,3 人原可早於 11 月獲釋,無奈因她染疫,案件延遲至 12 月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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