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事件至今逾 5 年,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元朗站暴動一案將於下周四(12 日)裁決。除林卓廷之外,控方指其餘 6 人向白衣人挑釁、射水、擲物等,亦蓄意留在現場參與暴動。他們全部選擇作供,並確認有做大部分行為,但否認是為挑釁白衣人。
被指射水襲擊白衣人的庾家豪、陳永晞、楊朗,解釋望令白衣人後退、阻止他們施襲,楊形容射水是「最溫和方法令雙方保持距離」。陳永晞則指僅取喉噴水約 20 秒,見白衣人已後退,「初步目的已經達到咗」,就將水喉轉交他人。
被指向白衣人擲物的葉鑫昇、尹仲明,解釋是為阻止白衣人、助受襲的男子逃脫。被指舉中指作挑釁的鄺浩林則稱,是用食指指著手機,向白衣人表示正錄影,亦否認說過粗言。6 被告除解釋在場出現、做出涉案行為的原因,亦描述了閘機內外當時的情況。
整合稿1|控方指林卓廷7人參與元朗站18分鐘暴動 傳警長、市民指證
整合稿2|林卓廷案情 控方指示意入元朗生事、帶領挑釁 林一一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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