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歲「工頭」年初被指在機場三跑工程項目中,向 10 名輸入勞工收取約 5.4 萬元款項,協助他們繼續受聘。他被控 10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 10 月 9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給予法律意見,批准被告以 1,5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62 歲「工頭」年初被指在機場三跑工程項目中,向 10 名輸入勞工收取約 5.4 萬元款項,協助他們繼續受聘。他被控 10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 10 月 9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給予法律意見,批准被告以 1,500 元保釋。
北角一個私人住宅屋苑的 59 歲保安主管,涉從 4 名下屬收受賄款逾 1 萬元,為該 4 名下屬編配可獲額外津貼的更份,他被廉政公署控以 5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三(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現金 1,000 元擔保,待案件於 11 月 6 日再訊,期間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涉嫌收賄約 330 萬元,以協助兩公司,取得合共值至少逾 5 億元的三跑項目合約工程。他另被控洗黑錢,把包括涉案賄款的逾 560 萬元現金,分開多次存入自己及與妻子的聯名戶口。
他周四(5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 6 項洗黑錢罪,案件押後以待同案被告審結後作判刑,被告還押候判。其妻子原被控的洗黑錢罪則獲撤控,當庭釋放。
一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於 2022 年 5 月至 8 月,收受還押人士家屬逾一萬元賄款,將眼鏡、非指定品牌香煙、打火機、練習簿等未經授權物品,交予荔枝角收押所內一名還押人士。懲教助理早前承認 3 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還押至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個月。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出生於普通家庭,2018 年確診患有自閉症;又指被告因賭波欠債 50 萬元尚未還清,明白事件令懲教署及家人失望,期望服刑後轉職的士司機。辯方又指,被告承認是案中主要角色,但強調事件是由還押人士提出行賄。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接納被告過往在懲教署的工作表現優良,獲上司嘉許,但認為此為被告職責所在,不構成減刑因素;其欠債問題則可解釋為何干犯本案。裁判官指,案例指相類案件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被告認罪獲減刑後,判囚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