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底至 10 月中期間,一名時任警員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 1 萬元賄款,以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涉案貸款公司董事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排期至 12 月 6 日至 7 日作英文審訊。
控方指會傳召一名證人,透露將呈上相關 WhatsApp 對話紀錄。董事被告續准保釋,他在庭外多次向記者稱「我都冇罪」,並稱「唔好影響正常人」。涉案時任警員早前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庭上早前透露,他已轉為控方證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