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涉於 Facebook 發布帖文及 YouTube 片段,發布誹謗言論,其前助手、網台主持「潘小文」民事控告潘焯鴻誹謗,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潘焯鴻未有依令將相關帖文及片段下架,他早前承認刑事藐視法庭。
暫委法官余啟肇周一(25 日)判刑時稱,潘焯鴻沒有認真看待禁制令,亦沒有任何合理理由違反禁制令;又指潘在 4 月 29 日後,才將片段轉為私人影片,侵害原告的權益。官終判潘監禁 21 天, 兼須付訟費 40 萬。潘焯鴻一方提出上訴,官批准暫緩監禁,但下令潘仍需要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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