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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何慧嫻周四(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場釋放。控方指,被告在大堂使用「安心出行」截圖「侵入」入境大樓。

裁判官認為,被告曾否使用該截圖非重點,而是被告有否按規定掃碼。官指出大樓地面沒有獨立二維碼,認為「(被告)根本不能掃描二維碼,因為根本不存在。」

裁判官又指,被告不可能隨便掃描一個二維碼,以進入大樓,否則反而有違「安心出行」追蹤確診者的用意,故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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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職員:被告上班樓層設二維碼、毋須地面掃瞄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職員:被告上班樓層設二維碼、毋須地面掃瞄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副部門主任秘書供稱,由於入境大樓出入口眾多,當局遂把大部分樓層分成三部分處理,職員需於地面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但被告任職的樓層設有獨立二維碼,可到達相應樓層才掃描。負責截查的入境事務總主任則於庭上供稱,同事轉介被告給他時,曾提及被告使用「安心出行」的截圖。

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何慧嫻裁定表證成立,並押後至周二(28 日)續審,屆時被告會決定是否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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