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8 歲內地女商人被指訛稱已向本地上市公司投資價值一千萬港元的債券,以申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入境處,案件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每星期需到廉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7 月 16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48 歲內地女商人被指訛稱已向本地上市公司投資價值一千萬港元的債券,以申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入境處,案件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每星期需到廉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7 月 16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