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被指 2022 年在堂上非禮 11 歲男童,原審裁定 1 項非禮罪成、判監 7 個月,另外 2 非禮罪則因閉路電視角度問題脫罪。上訴庭去年裁定片段足以證明猥褻,撤銷 2 項無罪裁決發還重審。被告其後承認該 2 項非禮罪,暫委法官香淑嫻周四(3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10 個月。
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被告形容自己擁抱事主等行為,有如父親對兒子的愛,但事後回想同意行為越界。官判刑時則指,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而被告作為補習班導師,行為破壞信任,他在兩天內重覆犯案,並非單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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