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中學助理副校長被控於今年 10 月,在銅纙灣 SOGO 超巿盜竊總值逾 3,500 元的食品,包括麵、飲品、米、零食、補健品及調味料。她周一( 23 日 )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獲控方撤回控罪,主任裁判官准被告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並勸喻被告珍惜機會。案情指,被告將貨物放入自己的購買袋,被截停下指「我一時貪心,就偷嚟自己用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中學助理副校長被控於今年 10 月,在銅纙灣 SOGO 超巿盜竊總值逾 3,500 元的食品,包括麵、飲品、米、零食、補健品及調味料。她周一( 23 日 )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獲控方撤回控罪,主任裁判官准被告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並勸喻被告珍惜機會。案情指,被告將貨物放入自己的購買袋,被截停下指「我一時貪心,就偷嚟自己用嘅。」
47 歲中學助理副校長被控於今年 10 月,在銅纙灣 SOGO 超巿盜竊總值逾 3500 元的食品,包括麵、飲品、米、零食、補健品及調味料。她被控盜竊罪,周五(2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待與控方商討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官押後至明年 1 月 6 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
法律101|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