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 MIRROR 2022 年紅館演唱會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其中一人,李啟言(阿 Mo)入稟要求僱主公司「舞館」,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案件周五(4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舞館」繼續沒代表應訊,亦沒有接收文件。
法官羅麗萍認為,「舞館」一方明顯逃避法律責任,加上已事隔 3 年,直接判李啟言勝訴,僱主須負法律責任,賠償金額有待評估。申請方將呈交李的證人陳述書,說明事發前收入、醫療費用等。
申請方另指,相關的刑事審訊剛完結,仍待勞工處提供證人供詞,不排除與本索償案有關。官質疑「佢(申請人)已經等得太耐喇」,指不會再等申請方考慮是否向總承判商索償,押後至 10 月再進行指示聆訊。申請方另透露,阿 Mo 正在海外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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