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被指以「非官方渠道」宣傳,遭校方選舉主任 DQ 校董會、諮議會、教務會的參選人資格,賴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決定及選舉結果,被裁敗訴兼須付校方訟費。賴申請更改訟費命令,周四(22日)被駁回。
法官高浩文指,賴所尋求的濟助看起來是為了個人得益,本案亦主要牽涉事實爭議,甚少對規例定義作詮釋,而即使釐清嶺大的相關規例亦不代表適用於其他大學,因此本案不是「公眾利益訴訟」,決定維持原有訟費命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被指以「非官方渠道」宣傳,遭校方選舉主任 DQ 校董會、諮議會、教務會的參選人資格,賴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決定及選舉結果,被裁敗訴兼須付校方訟費。賴申請更改訟費命令,周四(22日)被駁回。
法官高浩文指,賴所尋求的濟助看起來是為了個人得益,本案亦主要牽涉事實爭議,甚少對規例定義作詮釋,而即使釐清嶺大的相關規例亦不代表適用於其他大學,因此本案不是「公眾利益訴訟」,決定維持原有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