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 ,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周四(1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5 月。他是第九名白衣人罪成,報稱沒三合會背景。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被告完整參與整個「7.21 白衣人」事件的暴動和傷人過程,又指他曾挑釁、威嚇、襲擊黑衣人和車廂上市民,亦曾招手著其他白衣人進入元朗站付費區,指他帶頭指揮。
就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法官各以 7 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 3 分 1 刑期扣減。另被告曾做義工,再扣減 1 個月,終判囚 4 年 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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